东莞市监察委员会
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简称东莞市监察委,是东莞市的国家监察机关,行政级别为副地厅级,与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履行政府行政监察和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纪律检查两种职能,向省纪委、监委和东莞市委、市政府负责。 职责 根据《》,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共 2 篇文章
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简称东莞市监察委,是东莞市的国家监察机关,行政级别为副地厅级,与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履行政府行政监察和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纪律检查两种职能,向省纪委、监委和东莞市委、市政府负责。 职责 根据《》,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1980年7月1日,第七届东莞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东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5年9月,东莞县撤县设地级东莞市后,改称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 根据《》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设置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