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行政公署
专区行政公署,或称专区行政专员公署、专区行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至1970年代设立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专区是其对应的行政区,专区行政公署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行政专员”。 历史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各省设立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为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行政督察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行政督察区”改设“专区行政公署”,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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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行政公署,或称专区行政专员公署、专区行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至1970年代设立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专区是其对应的行政区,专区行政公署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行政专员”。 历史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各省设立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为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行政督察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行政督察区”改设“专区行政公署”,简称…
专区,或称专员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制度中,介于省(第一级行政区)和县(第二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准区划形式。抗日战争期间,中共政权既开始使用“专区”作为固定的区划术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专区”推广至除东北、内蒙古、西藏外的中国大陆全境,直至1970年改称地区为止。中文对南亚地区的印度介于邦与县或巴基斯坦介于省与县之间一种行政区划形式亦译作“专区”。 历史 专区源自国民政府时期建立的行政督察区,专区即指行政督察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