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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指1648年10月分別在威斯特伐利亚地区内的奥斯纳布吕克和明斯特签订的兩份和平条约。它們终结了三十年戰爭並为神圣罗马帝国帶來和平,結束了欧洲历史上有450万至800万人丧生的动荡时期。学者普遍认为和约的签订,标志着基于威斯特伐利亚主权概念的现代国际系统的开始。 和约的谈判过程颇为冗长,由于双方都希望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谈判进而控制谈判,谈判主要在两个城市进行;共计110名交战国代表出席谈判,但代表们并不每次都同时…

明斯特和約

繪]] ]] 《明斯特和約》()簽訂於1648年1月30日,和約中西班牙國王費利佩四世正式承認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為主權國家。和約與《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共同簽訂,分別標誌八十年戰爭和三十年戰爭的結束。 背景 1568年,尼德蘭因反抗西班牙國王的中央集權和對新教加爾文派的迫害,爆發了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1579年荷蘭北方省中的七省(今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成立了烏得勒支同盟。西班牙最初成功地鎮壓叛亂。但荷蘭的起義軍屢敗屢起。這時…

布拉格和約 (1635年)

布拉格和約(;)於1635年5月30日簽署,它結束了薩克森在三十年戰爭中的參與。其他德國親王隨後加入了該條約。根據該條約,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國基本退出了新教聯盟。 內容 暫緩推行归还教产敕令。有爭議的天主教教產,將在條約簽署40年內,維持1627年11月12日時的實際持有情況。40年期滿後仍存爭議,應由帝國法庭進行裁決。 哈布斯堡王朝割讓盧薩蒂亞予薩克森。 *神聖羅馬帝國各諸侯軍由皇帝統一指揮。禁止神聖羅馬帝國諸侯互相結盟或與他國結盟。因…

呂貝克和約

呂貝克和約(丹麥語:Freden i Lübeck,德語:Lübecker Frieden)結束了丹麥對三十年戰爭(丹麥語:trediveårskrigen)的干預。 它於1629年5月22日由阿爾布雷希特·馮·華倫斯坦和丹麥的克里斯蒂安四世簽署,並在6月7日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二世在呂貝克簽署。 天主教聯盟在合約中被正式稱為一體。它以最終不再干預帝國事務為代價,將其戰前領土歸還給丹麥-挪威。

庇里牛斯山條約

比利牛斯条约(;)是法國路易十四與西班牙腓力四世之間的条约,訂於1659年11月17日,它結束了1648年至1659年之間發生的法西战争。 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因沒有得到哈布斯堡的支援,而決定割讓邊界領土給法國以和平結束戰爭。該協定還包括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世和西班牙公主玛丽·泰蕾莎之間的婚約,公主的嫁妆为50万金埃居,分三笔付清。1660年6月9日,婚礼在法国南部城市圣让德吕兹举行。這婚約使未來的路易,成為歐洲權力最大的國王。

乌尔姆停战协议 (1647年)

]] 烏爾姆停戰協定()簽訂於1647年3月14日,是三十年戰爭期間巴伐利亚選帝侯馬克西米利安一世與法蘭西王國與瑞典王國的代表所簽訂的條約。 1646年開始,蒂雷納子爵率領的法瑞聯軍開始對巴伐利亞進行大規模的入侵,以迫使馬克西米利安一世退出戰爭和放棄與帝國皇帝斐迪南三世的聯盟。 註腳 參考文獻

海尔布隆联盟

海爾布隆联盟()於1633年4月23日在三十年戰爭期間在海爾布隆帝国自由市成立。它在瑞典的領導下,匯集了德國西部和北部的各個新教國家。它得到了薩克森和勃蘭登堡-普魯士的支持,儘管它們不是联盟的成員。 它於1632年11月在瑞典的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呂岑去世後成立,由瑞典領導,法國提供財政支持。儘管優先事項和目標相互衝突,但同盟在1634年11月在讷德林根失敗之前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功。 這為皇室斐迪南二世提供了與他的新教對手談判的機會。布拉格…

斯德丁條約 (1630年)

斯德丁條約(瑞典語:Traktaten 或 Fördrageti Stettin)或斯德丁聯盟(德語:Stettiner Allianz)是瑞典帝國在三十年戰爭期間佔領波美拉尼亞公國的法律框架。它於1630年8月25日(O.S.)或1630年9月4日(N.S.)結束,早於1630年7月10日(O.S.)或1630年7月20日(N.S.),即瑞典登陸的日期。瑞典取得軍事控制權,並利用波美拉尼亞橋頭堡進軍德國中部和南部。在最後一位波美拉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