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和約(;)於1635年5月30日簽署,它結束了薩克森在三十年戰爭中的參與。其他德國親王隨後加入了該條約。根據該條約,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國基本退出了新教聯盟。
內容
*暫緩推行归还教产敕令。有爭議的天主教教產,將在條約簽署40年內,維持1627年11月12日時的實際持有情況。40年期滿後仍存爭議,應由帝國法庭進行裁決。
*哈布斯堡王朝割讓盧薩蒂亞予薩克森。
*神聖羅馬帝國各諸侯軍由皇帝統一指揮。禁止神聖羅馬帝國諸侯互相結盟或與他國結盟。因此,雖然帝國皇帝作出了讓步,一般認為《布拉格和約》是帝國皇帝的勝利。
一些學者認為該條約僅僅是朝著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邁出的一步,而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它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條約,標誌著兩個歷史時代之間的界限。歐洲歷史學家通常比他們的非歐洲同行更關注布拉格和約,而後者更關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注释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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