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關愛

在心理學中,自我同情自我關愛(英語:self-compassion),是指在感知到不足、失敗或大多數痛苦的情況下,給予自己憐憫。

心理學家 Kristin Neff 將自我同情定義為由三個主要要素組成:善良的對待自己(英語:self-kindness)、共同的人性(英語:common humanity)和覺察(英語:mindfulness)。

*善良的對待自己:在遭遇痛苦和個人短缺方面時,以熱情、溫柔而有愛意、友善、慷慨、體貼的態度對待自己,而不是逃避它們或用自我批評傷害自己。
*共同的人性:認識到痛苦和個人失敗是人類共同經驗的一部分,而不是孤立。
*覺察:對自己的負面情緒採取平衡的方法,這樣感受既不會被壓制,也不會被誇大。以開放的態度觀察消極的想法和情緒。覺察是一種不加評判,並加以接受的心智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個人觀察自己的想法和感覺,而不試圖壓制或否認它們。 覺察要求一個人不要「過度專注」於心理或情感現象(將注意力集中於自己的負面情緒),否則會引發負面反應。

自我同情的概念,可能類似於卡爾·羅傑斯(Carl Ransom Rogers)的「無條件積極尊重」(英語: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概念,或阿爾伯特·埃利斯(Albert Ellis)的「無條件自我接受」(英語:unconditional self-acceptance);或如瑪麗萊恩·斯耐德(Maryhelen Snyder)的「內部感同身受者」(英語:internal empathizer)概念,帶著好奇心態探索自己的經驗的同時,對自己的痛苦或不幸表示同情、憐憫和關心;或如Ann Weiser Cornell所稱以溫柔且開放的態度,與自己存在的所有部分建立關係的概念;或如Judith V. Jordan所提出的「自我同理」(英語:self-empathy)概念,接受、關心並同理自己的感受。

自我同情與自我肯定有不同的影響,自我肯定是對自我的主觀情感評價。儘管許多心理學家多年來一直讚揚自我肯定的好處,但一些研究暴露了與追求高度自我肯定相關的代價,包括自戀、扭曲的自我認知,易受變化影響和/或不穩定的自我評價,以及對自我威脅的憤怒和暴力。由於自我肯定常與外貌、學術成就和社會認可等源自外界/受外界影響的自我評價有關,因此往往不穩定且易於產生負面結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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