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謬法

歸謬法()是一種論證方式,即先假設對方的觀點是正確的,再從對方的觀點上推論,得出與對方的觀點相反的結論,從而否定對方的觀點。

示例
例一(推理出矛盾的結果)

  • 假設 \sqrt{2} 是有理數,則可令 \sqrt{2}=\frac{p}{q} 為最簡分數,此時 p 與 q 互質

*:左右平方得 2=\left(\frac{p}{q}\right)^2=\frac{p^2}{q^2} \Rightarrow p^2 = 2q^2
*:由於只有偶數的平方是偶數,因此 p 必為偶數,故設 p=2s
*:代入上式得 p^2=4s^2 = 2q^2 \Rightarrow q^2=2s^2,故知 q 為偶數
*:由於 p 和 q 皆為偶數,不互質,與前述 p 與 q 互質矛盾
*:因此原假設是錯的,故知 \sqrt{2} 不是有理數,只能是無理數

  • 維持死刑指的是保留施用某種死刑的可能,廢除死刑是不再保留施用任何死刑的可能,

*:假定維持死刑和廢除死刑之間有折衷方案,而x是一個折衷方案,同時算是死刑和非死刑,用以替代死刑,
*:假如x會讓受刑人真的死掉,那x就是一種死刑,此與原假設矛盾,
*:假如x不會讓受刑人真的死掉,那x就不是一種死刑,此也與原假設矛盾,
*:因此假定在x中,受刑人處於假死狀態,因此在名義上算是死了,但在事實上,被冷凍起來的受刑人沒有真的死掉,因此介於死掉和活著之間,
*:而就定義上來看,只要還沒死就是活著,只要還活著就還沒死,因此處在假死狀態的人,其實還是活著,不能算是死掉,
*:而死刑在定義上受刑人必須真的死掉,因此在這種狀況下,x不能算是死刑,此與原假設矛盾,
*:既然不管哪種狀況,x要不就是死刑,要不就不是死刑,那x就不是折衷方案。

例二(推理出不符已知事實的結果)

  • 先認定總統是女人,那女人應該有突出的乳房,但總統曾裸露上身跑步,而從新聞錄像可看到他並沒有突出的乳房,因此總統不會是女人。
  • 龍樹《大智度論》 :佛說六識,意識所緣的諸法都是生滅法,如果存在「我法」的話,應該有第七識去識別它,但是沒有第七識存在,因此無我

例三(推理出荒謬難以接受的結果)

  • 在統計學上,如果要依據一組樣本來證明關於母體的某個假設(一般稱作虛無假設)為非,可先推導出在該假設成立的前提下,樣本內的某個統計量的機率分布,而如果實際樣本中的統計量是在此機率分布當中非常極端的範圍內(一般稱作拒絕域),即可證明原假設是錯誤的。
  • 假如殺人都應該償命,小美家被歹徒闖入洗劫一空,小美還被歹徒強暴,後來小美趁歹徒不注意拿起身邊利器抵抗,不小心把歹徒弄死了,那麼小美該死嗎?(此例涉及正当防卫)
  • 假如國家不可殺人,因此該廢除死刑,那麼當國家發生內亂時,國家也不能派兵平亂,因為要派兵平亂,有時就是得開槍殺人,這樣還能說國家不可殺人嗎?

另见

  • 訴諸荒謬
  • 謬誤論證
  • 換質換位律
  • 拉丁語短語列表
  • 數學證明
  • 滑坡謬誤

註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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