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夷(,),也稱爲波羅夷罪、波羅市迦、波羅闍已迦、巴拉基咖、巴拉基舸等,意譯爲他胜、驅擯、極惡、棄、棄損、斷頭、無餘、不共住、重禁、墮、墮不如 ,是佛教出家众具足戒(别解脱戒)的第一重罪的称呼。比丘有四条,称为四波羅夷;比丘尼有八条,称为八波羅夷
知他比丘尼犯波罗夷覆藏戒。不得爲犯波羅夷罪的比丘尼覆藏不報。
随顺被举比丘戒。不得聲援、順從被舉告的犯戒比丘。
菩薩戒十波羅夷
《梵網經》提出菩薩戒十波羅夷,又稱為十重罪、顯教十波羅夷,有別於僧侶具足戒波羅夷。另還有密教十波羅夷。
菩薩戒十波羅夷分別是:
#杀生戒。不得殺害人、畜牲等一切有情。
#盜取戒。不得不與取。
#淫戒。不得行淫。
#妄語戒。不得大小妄語。
#酤酒戒。不得販酒。
#說四眾過戒。不得說舉在家、出家四眾的七逆十重罪過。
#自讚毀他戒。不得稱讚自己功德、譏毀他人過惡。
#悭惜加毁戒。不得慳吝不布施,并譏毀侮辱。
#瞋心不受悔戒。不得以嗔心辱罵、毆打他人,且不接受其誠心懺悔。
#毀謗三寶戒。不得毀謗三寶,尤不得毀謗大乘。
參見
*波羅提木叉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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