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育王詔書

阿育王詔書(),又稱阿育王詔令阿育王垂諭,於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所流傳下的石刻文書,出現時間約在西元前269年至前231年間。在孟加拉、尼泊爾至巴基斯坦等地,都曾發現這類的古石刻文書,計有大磨崖、小磨崖各七所、石柱十根、石窟刻銘及石板等五種。除小磨崖法敕有阿育王之名外,餘皆刻以天愛喜見王(梵 Devānajpriya priyadraśi,巴 Devānajpiya piyadassin)之名。它是研究孔雀王朝與原始佛教的重要考古資料。

歷史
此種法敕刻文,所在範圍甚廣,幾遍及全印度。高僧法顯傳、大唐西域記中屢次提到的石柱即指此,其後湮沒,世人遂無知之者。直至西元一三五六年,回教王菲羅茲夏爾(Fīroz Shāl)在距離德里(Dehli)一百六十餘公里及六十餘公里處各發現一根石柱,並將之移至德里。至百年前為英領東印度協會之霍爾上尉(Captain Hoare)所注意,爾來又陸續於印度、尼泊爾、阿富汗等地發現。後經普林斯(Prinsep)苦心研讀,至一八三七年得以確認為阿育王刻文,遂為印度史及佛教史之研究,大放異彩。

內容
大磨崖刻銘,考其記載,可知係阿育王即位十二年至十四年間所刻成。概言之,其大意為禁止殺生、設立療養院、鑿井、訂定會議制度、頒藥劑並鼓勵栽植藥草、每五年官民共同舉行一次無遮大會、興法利生、確保有司對教法之興隆及民眾之安和幸福、尊重信仰自由、和異教徒之抗爭應謹慎、禁止虛偽背德之儀禮、應舉行正法之式典、為來世之福樂應脫離先世之罪業。此誥文顯示阿育王痛悔征服羯陵伽所帶來之悲慘,因而皈依佛法並熱心於弘揚佛法,相信依教法之征服方是最勝之征服。而其主要目的為向希臘人傳布佛教

參見

  • 阿育王柱

註釋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