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

在文學及文法中,第一人稱(),即自稱,是人稱的一種,用來表示說話方的人自己。以第一人稱的角度來敍事,是一種重要的文學手法。

代名詞
在代名詞中,結合人稱與數,形成人稱代詞。以第一人稱角度形成的人稱代稱,通常用來指說話方,可以有單數及複數二種。在現代標準漢語中,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為「我」,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為「我們」。

在古典漢語中,第一人稱的單數代名詞有「吾」、「余」、「予」、「卬」、「敝人」、「鄙人」、「僕」、「我」等。

在司法上,一般自稱為「本人」。

在英文中,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為,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為。

在日文中,較常見的有「」、「」、「」(頭兩個在一般狀況下多為男性所使用;「私」則較為中性)。

動詞
在印歐語系與亚非语系中,根據主詞的人稱,動詞可能出現不同的變化。

以英語為例,動詞,接續在第一人稱單數主詞之後時,為,接續在第一人稱複數主詞之後為。
参见
*第一人称射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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