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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治民

龙治民夫妇杀人案,也称为龙治民杀人案,是指陕西省商县人龙治民及其妻子闫淑霞在1983年至1985年间杀害48人的案件,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此案震惊了中南海和国务院。 案件经过 龙治民原是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库,移居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奸宿数日,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1978年,他与因患脑膜炎而残疾的闫淑霞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