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旭事件
高旭事件(也稱為南疆事件)起源于1980年8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藏公路葉城縣发生的一起軍民衝突事件。双方冲突时,解放军士兵高旭开枪,導致一名維吾爾族青年中弹身亡。乌鲁木齐军区党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处理时,为安抚维吾尔族民众情绪,以未审先判的方式决定了高旭死刑。9月中旬,乌鲁木齐军区军事法院在疏勒县的南疆军区司令部进行审判,于9月16日宣布高旭死刑。这一结果,激起当地部队官兵和汉族群众的不满、愤怒,引发群众对审判人员的攻击,酿…
共 1 篇文章
高旭事件(也稱為南疆事件)起源于1980年8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藏公路葉城縣发生的一起軍民衝突事件。双方冲突时,解放军士兵高旭开枪,導致一名維吾爾族青年中弹身亡。乌鲁木齐军区党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处理时,为安抚维吾尔族民众情绪,以未审先判的方式决定了高旭死刑。9月中旬,乌鲁木齐军区军事法院在疏勒县的南疆军区司令部进行审判,于9月16日宣布高旭死刑。这一结果,激起当地部队官兵和汉族群众的不满、愤怒,引发群众对审判人员的攻击,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