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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亦稱1976年倫敦公约(),是1976年国际海事组织(时称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制订的公约。公约在英国伦敦通过,于1986年12月1日生效,保存人是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 内容 公约对责任限制及其权利、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和分配等作了规定。公约对有关人身伤亡的索赔规定了至少33.3万特别提款权的索赔额度(吨位不超过500的船舶),对其他索赔规定了至少16.7万特别提款权的索赔额度。 参考文献

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是1976年6月21日第六十四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一项公约,又称1976年三方协商(国际劳工标准)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C144)。公约于1978年5月16日生效。 内容 公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国应运用各种程序保证国际劳工组织活动的有关事宜在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之间的有效协商。 第三条确保了雇主和工人在协商机构的平等地位(相对于政府)。 第五条列出公约规定程序的协商事项: 政府对国际劳工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