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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

中華民國國會的增選補選與增加名額選舉為中華民國政府因第二次国共内战遷臺後至1990年代臺灣民主化前舉行的有限度中央民意代表選舉。該類選舉的法源為第一屆國民大會制定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中華民國政府稱第二次国共内战為「動員戡亂」。前後曾經公布三辦法以規範在政府實際管轄領土(自由地區;包含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舉行包含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等三種國會議員(中央公職人員、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