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的司法协助领域的国际公约。公约于荷兰海牙通过,于1969年2月10日生效,保存人是荷兰政府。 背景 为确保须予送达到国外的司法文书(外文书)在足够的时间为收件人所知悉,并通过简化加快相关程序,改进为此目的而进行相互司法协助的体制,各缔约国缔约了本公约。 内容 公约(第1条)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适用…
共 3 篇文章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的司法协助领域的国际公约。公约于荷兰海牙通过,于1969年2月10日生效,保存人是荷兰政府。 背景 为确保须予送达到国外的司法文书(外文书)在足够的时间为收件人所知悉,并通过简化加快相关程序,改进为此目的而进行相互司法协助的体制,各缔约国缔约了本公约。 内容 公约(第1条)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适用…
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又称便利运输公约,是1965年国际海事组织(时称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于英国伦敦通过,于1967年3月5日生效,保存人是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 背景 为尽量简化和减少国际航行船舶相关的手续、文书要求和程序,以便利海上运输,各缔约国达成本公约。 内容 公约主要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在制定实施相关措施时进行合作,并在此方面尽可能达到最高程度的统一。 公约的附则列明了相关术语的定义和一般规定(第一节)、有…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是一項联合国公约。作为第三代人权文件,公约要求其缔约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該公約也要求各国以法律禁止仇恨言论,并以刑事手段惩治种族主义组织。 该公约由联合国大会于1965年12月21日通过并开放签约,1969年1月4日正式生效。至2013年1月,已有88个签约国,177个缔约国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譴責“一切形式的種族,宗教和民族仇恨與行為”,認為此違反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並呼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