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2號決議
联合国安理会第102号决议于1953年12月3日通过。决议建议大会订定日本成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之条件为:(一)接受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二)接受联合国会员国依宪章第九十四条所负之一切义务;(三)承允摊付法院经费,其公平数额由大会随时与日本政府商定之。 该决议以10票赞成,1票弃权(苏联)通过。 參考文獻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PV.645 第645…
共 1 篇文章
联合国安理会第102号决议于1953年12月3日通过。决议建议大会订定日本成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之条件为:(一)接受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二)接受联合国会员国依宪章第九十四条所负之一切义务;(三)承允摊付法院经费,其公平数额由大会随时与日本政府商定之。 该决议以10票赞成,1票弃权(苏联)通过。 參考文獻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PV.645 第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