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松高等裁判所
高松高等裁判所(),是一位於日本香川縣高松市的高等裁判所,主管四國地區四縣的上訴案件,通稱高松高裁()。 沿革 1945年(昭和20年) - 高松控訴院設立。 1947年(昭和22年) - 《裁判所法》實施後,高松控訴院正式改名為高松高等裁判所。 歷代長官 前田一昭(1996年7月~1997年10月 退休) 川口冨男(1997年10月~1999年11月 退休) 荒井史男(1999年11月~2001年1月28日 轉任名古屋高等裁判所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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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松高等裁判所(),是一位於日本香川縣高松市的高等裁判所,主管四國地區四縣的上訴案件,通稱高松高裁()。 沿革 1945年(昭和20年) - 高松控訴院設立。 1947年(昭和22年) - 《裁判所法》實施後,高松控訴院正式改名為高松高等裁判所。 歷代長官 前田一昭(1996年7月~1997年10月 退休) 川口冨男(1997年10月~1999年11月 退休) 荒井史男(1999年11月~2001年1月28日 轉任名古屋高等裁判所長官)…
紐倫堡審判(,),亦稱紐倫堡大審,全名為國際軍事法庭對主要戰犯的審判(),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同盟國針對納粹德國的代表所舉行的,審判納粹德國在戰爭期間策劃並實施對歐洲其他國家的侵略、以及對這些國家的公民暴行而特設的軍事法庭。 納粹德國在1939年至1945年間爆發的二戰歐洲戰場入侵了歐洲多個國家,僅在蘇聯就造成了2,700萬人的死亡。對於如何懲罰戰敗的納粹領導層,各方提出了不同的建議,包括蘇聯提倡的「公審」及英國主張的「即…
]] 国际法院(,缩写:;,缩写:),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此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zh-hans:于; zh-hant:於;}-1945年6月成立,并于1946年4月开始运作,位于荷兰海牙。 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
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是印度尼西亞的最高級別法院。若案件出現新證據或事實,亦可以審理再審。 獨立司法機構 依據《印度尼西亞憲法》第三修正案,最高法院為獨立機關,並負有監督全國各級法院業務之責。最高法院亦是針對高等法院判決上訴後的最終審理法院。而印尼的憲法判決事務則是由印度尼西亞憲法法院負責,不在最高法院的管轄之中。 權力 作為終審法院,最高法院對於以下事項具有: 下級法院所生之管轄權爭議 *所有因印度尼西亚海军扣押船艦或貨物所生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