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印度尼西亞法律

共 7 篇文章

印度尼西亚LGBT权益

在印度尼西亚,女同性戀、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人群面临着非LGBT居民没有经历过的法律挑战和偏见。传统习俗不赞成同性婚姻和異裝,也影响了公共政策的制定。例如,印度尼西亚同性伴侣和以同性伴侣为户主的家庭没有资格获得异性婚姻夫妇可获得的任何法律保护。印度尼西亚没有俗稱雞姦法的反同性性行為歧視法律,目前也没有将成年人之间自愿的非商业性的私人同性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但印度尼西亚法律也并不保护LGBT社区免遭歧视和仇恨犯罪。目前,印…

印尼死刑制度

死刑是印度尼西亚的法定刑罚,尽管《印度尼西亞憲法》中明确人民的生命權應獲得保障。根據當地媒體的民意調查顯示,有75%的人支持死刑。 印尼政府不主動揭露被處決的統計資料,截至2015年4月,已知仍有一百餘名死刑犯被關押在監獄之中。 可被判死刑的罪名 刑法 按照,共有16種犯罪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2023年新颁布的则规定以下罪行可判处死刑: 犯有叛国行为,意图杀​​害总统或副总统,或剥夺其生命或自由,或使其不适合执政(第191条) 犯有叛国…

2024年印度尼西亞反對修改地方選舉法示威

2024年印度尼西亞反對修改地方選舉法示威,也稱為印尼緊急警報()或印尼民主緊急狀態(),是一場公眾和學生領導的抗議人民代表會議的示威活動。因人民代表會議起草一項關於地區首長選舉的法案,以逆转早前做出不利于总统佐科·維多多及当权派的裁决。 这一决定将为即将离任的总统佐科·维多多的小儿子参加地方选举铺平道路,并阻止广受欢迎的前阿尼斯·巴斯维丹再次与新任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联盟支持的候选人竞选。 这些举措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的谴责,并引…

反综合法示威

{{Infobox civil conflict | title = 反综合法示威 | partof = | image = File:Tolak Omnibus Law.jpg | caption = 印尼示威者要求政府“撤回《创造就业法》” | date = – () | place = | coordinates = | causes = 政府发布及通过《创造就业法》 政府批准2021年的最低薪资 | goals = 撤回《创造就…

印度尼西亞憲法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縮寫UUD '45)是印度尼西亚的憲法,又稱45年憲法。 歷史 隨著印尼擺脫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的佔領,1945年6月至8月間,開始制定憲法。45年憲法曾被及取代,但在1959年7月5日恢復。 1945年宪法,在苏卡诺设计的建國五項原則下設計 ,作为印度尼西亚国家独立的基本規則。45年限法規定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有限分离;政府体制,是“具有內閣制特征的总统制”。 在1998年的动荡和苏哈托辞职后,45年憲法獲得修改,…

印度尼西亚护照

印度尼西亞護照(下稱「印尼護照」),是由印尼移民總局向當地公民簽發的旅行及身份證明文件,以供其在外國出入境之用。 印尼護照在全球有效,並可按相關簽證要求在各國出入境。 現行版本的印尼護照分為生物特徵護照及無晶片版本,分別自2015年(而公務及外交護照早於2013年)及2014年起發行。 歷史 自2000年代起,印尼護照歷經三個版本,而現行的護照為2013年版本。 2011年前的護照 在2000年代簽發的護照封面為綠色,而國名及「護照」字…

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

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是印度尼西亞的最高級別法院。若案件出現新證據或事實,亦可以審理再審。 獨立司法機構 依據《印度尼西亞憲法》第三修正案,最高法院為獨立機關,並負有監督全國各級法院業務之責。最高法院亦是針對高等法院判決上訴後的最終審理法院。而印尼的憲法判決事務則是由印度尼西亞憲法法院負責,不在最高法院的管轄之中。 權力 作為終審法院,最高法院對於以下事項具有: 下級法院所生之管轄權爭議 *所有因印度尼西亚海军扣押船艦或貨物所生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