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
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1934年第69號法令)是南非國會的一項法令,是南非對《1931年西敏法規》的對應法令。《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宣布南非聯邦為“主權獨立國家”,並明確將《西敏法規》納入南非法律。它還取消了英國國會為南非立法的任何剩餘權力。 《西敏法規》適用於南非無需南非國會批准(與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情況不同),因此《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對於確立南非的完全主權在法律上不是必須的。然而,這被視為是南非總理巴里·赫佐格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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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1934年第69號法令)是南非國會的一項法令,是南非對《1931年西敏法規》的對應法令。《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宣布南非聯邦為“主權獨立國家”,並明確將《西敏法規》納入南非法律。它還取消了英國國會為南非立法的任何剩餘權力。 《西敏法規》適用於南非無需南非國會批准(與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情況不同),因此《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對於確立南非的完全主權在法律上不是必須的。然而,這被視為是南非總理巴里·赫佐格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