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廣州市參事選舉
1921年廣州市參事選舉,是廣州歷史上首次市級選舉,選舉產生市民代表(稱參事或參事員)20名,并和另外10名官派參事共30人組成首個市級代議機關廣州市參事會。選舉原定於1921年6月1日開始,惟首次投票即因嚴重舞弊而被宣判無效,後於1921年9月再行舉辦。 背景 1920年12月20日,廣東省長公署公佈《廣州市暫行條例》,并於次年2月15日正式施行,廣州成為中國首個脫離於縣的建制市。根據《暫行條例》的規定,廣州市政權機關之組織分為三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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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廣州市參事選舉,是廣州歷史上首次市級選舉,選舉產生市民代表(稱參事或參事員)20名,并和另外10名官派參事共30人組成首個市級代議機關廣州市參事會。選舉原定於1921年6月1日開始,惟首次投票即因嚴重舞弊而被宣判無效,後於1921年9月再行舉辦。 背景 1920年12月20日,廣東省長公署公佈《廣州市暫行條例》,并於次年2月15日正式施行,廣州成為中國首個脫離於縣的建制市。根據《暫行條例》的規定,廣州市政權機關之組織分為三個部…
东新民路东首越界筑路案,是指1921年底至1922年初,因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修筑福生路(今罗浮路)以致越界筑路而形成的外交事件。事件最初由于华界的华人业主为使自有物业升值,私自联络工部局进行筑路而引发。一度形成租界与华界的紧张对峙,最终在外交部特派驻沪交涉员公署和驻沪领事团的磋商下,以停止筑路告终。 背景 东新民路东首,原有乡间小道连接龚家宅附近小路直抵虬江,但路况较差。其路及两旁为广东籍买办潘明训等八人持有。1921年,公共租界工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