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外交史料館]] 《馬關條約》( )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由清廷派出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经方,及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等,在山口縣赤間關馬關港(今稱下關港)签署之和约。 該條約之签署象徵甲午战争之正式结束,該條約取代了先前兩國簽署之《中日修好條規》,被视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尽管它并非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律术语。戰敗的清朝將福建臺灣省(其中包含澎湖)及奉天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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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史料館]] 《馬關條約》( )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由清廷派出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经方,及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等,在山口縣赤間關馬關港(今稱下關港)签署之和约。 該條約之签署象徵甲午战争之正式结束,該條約取代了先前兩國簽署之《中日修好條規》,被视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尽管它并非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律术语。戰敗的清朝將福建臺灣省(其中包含澎湖)及奉天省南…
《遼南條約》,又称《交收遼南條約》或《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为清朝和日本于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11月8日在北京签署的条约,日本方面稱為《遼東還付條約》。中方代表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日方代表为日本駐中國公使林董。 背景 清朝在1895年与大日本帝国爆发的甲午战争战败后,與日本签定《马关条约》。根据《马关条约》,中国割让福建台湾省与辽东半岛给日本,並承認朝鮮獨立。六日后,俄国、德国与法國以提供“友善劝告”为借口,要求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