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宁条约
《宝宁条约》是1855年4月18日英国与暹罗王国之间签订的條約,旨在令暹罗对外贸易自由化。 签订条约的是五位暹罗、香港总督及英国全权公使约翰·宝宁爵士。 之前在1826年,暹罗与英国间曾签订过另一份条约——伯尼條約,而这份新条约详尽阐述了贸易的规则与规章,并通过创建一个新的进出口系统而使贸易自由化。 这份条约允许曼谷的外国人进行自由贸易,而对外贸易在之前曾是从重征收的皇家税务課稅对象。这份条约还允许了英国在曼谷设立领事馆,保障其完整的治…
共 1 篇文章
《宝宁条约》是1855年4月18日英国与暹罗王国之间签订的條約,旨在令暹罗对外贸易自由化。 签订条约的是五位暹罗、香港总督及英国全权公使约翰·宝宁爵士。 之前在1826年,暹罗与英国间曾签订过另一份条约——伯尼條約,而这份新条约详尽阐述了贸易的规则与规章,并通过创建一个新的进出口系统而使贸易自由化。 这份条约允许曼谷的外国人进行自由贸易,而对外贸易在之前曾是从重征收的皇家税务課稅对象。这份条约还允许了英国在曼谷设立领事馆,保障其完整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