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邦聯憲法 (1815年)
德意志邦聯憲法或德意志邦聯法()是在維也納會議法案通過的前一天頒布的憲法,該法案確立了由39個州組成的德意志邦聯,該邦聯前身是奧地利皇帝的統治下、由360個邦國組成的神聖羅馬帝國。該法案於1815年6月8日生效。 歷史 起因 1814 年春天,反對拿破崙·波拿巴的聯盟的大國同意,根據 1814 年 5 月 30 日的第一個巴黎和平條約第 6 條,德國將來應該是一個國家聯盟。但是,最初的談判失敗了由於巴伐利亞和符騰堡州嚴格的特殊主義。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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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邦聯憲法或德意志邦聯法()是在維也納會議法案通過的前一天頒布的憲法,該法案確立了由39個州組成的德意志邦聯,該邦聯前身是奧地利皇帝的統治下、由360個邦國組成的神聖羅馬帝國。該法案於1815年6月8日生效。 歷史 起因 1814 年春天,反對拿破崙·波拿巴的聯盟的大國同意,根據 1814 年 5 月 30 日的第一個巴黎和平條約第 6 條,德國將來應該是一個國家聯盟。但是,最初的談判失敗了由於巴伐利亞和符騰堡州嚴格的特殊主義。在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