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8世纪法律

共 3 篇文章

帽子法令

《帽子法令》()是大不列顛國會於1732年通過的法令,旨在管控英屬美洲的帽子生產,亦是其中一條保障宗主國免受殖民地進口競爭的法案。該法案不僅限制帽子的生產,如限制的員工及學徒數目,亦對其銷售和出口設立諸多關卡。它對殖民地民眾的實質影響是他們被迫要購買價格比本地貨高昂4倍的英國製的貨品。《186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廢除了該法令。 參考 伸延閱讀 Council of Law Reporting. The Law Reports. The …

议会立法指令

议会立法指令()是俄罗斯帝国叶卡捷琳娜二世女皇撰写的法律原则宣言,用于指导议会立法。叶卡捷琳娜致力于将自己从法国哲学家那里学到的启蒙精神融入具体立法之中。1766年,她于莫斯科召集由各国各阶层(官员、贵族、资产阶级、农民)共652人组成的大委员会,这几乎已经组成了一个协商议会。大委员会需要考虑到俄罗斯帝国自身的需求制订法律。女皇言其中的思想几乎全部来自西欧哲学家,尤其是孟德斯鸠与切萨雷·贝卡里亚。但由于新的立法中有许多民主原则威胁到了旧…

科西嘉宪法

科西嘉憲法,18世紀下半葉科西嘉島上訂定了2部憲法。1755年建國的科西嘉共和國頒佈了第一次科西嘉憲法。憲法由意大利語的托斯卡納語寫成。托斯卡納語也是當時科西嘉島上菁英階級使用的語言。 受到盧梭在1763年為科西嘉人所寫《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影響,帕斯夸莱·保利等人擬定该部憲法。1769年,科西嘉共和國遭到法國吞并,憲法失去效力。 第二次的科西嘉憲法,由1794年建立的短命王國英屬科西嘉王國(1794年-1796年)頒佈,引介了有財產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