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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地方政府

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又称地方机构(),是马来西亚政府体系中的第三级行政机关,位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下。根据《联邦宪法》附表九,地方政府事务属于州政府权限,但联邦直辖区的地方政府则由联邦政府管辖。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及其辖下的地方政府局主要负责协调全国地方政府政策、法律事务、技术咨询及联邦拨款等。 马来西亚的地方政府一般分为三种等级,分别是市政厅或市政局()、市议会(),以及县议会(),另外还有若干地方特别机构(),是获得授权执行地方政府职…

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列表

马来西亚地方政府是马来西亚管理市镇的政府机构,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可分为市政厅(或市政局)、市议会和县议会三级。沙巴与砂拉越则拥有自己的地方政府条例。以下为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列表。 数量 截至2026年,马来西亚共有152个地方政府,其中有20个市政局()或市政厅()、41个市议会(),以及91个县议会()。除此之外,马来西亚还有4个地方特别机构,若计算在内则共有156个地方政府。 市政局或市政厅 管理大城市的地方政府通常称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