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
通判,中國古代官職之一,五代十國顺义元年(921年)始置。 學界認為通判一職始創立於北宋,朝廷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以通判负责监督知州,两者相互牵制,全称通判某州军州事,俗称通判、通州、州判、监郡、郡佐、州佐、治中、别驾、郡丞,雅称泥轼。事實上,五代十国时期,吳王楊溥於顺义元年(921年)已设立此职,表張延翰為江州觀察巡官,通判軍府事。南唐保大元年(943年)繼設有通判一職,張易“以水部員外郎,通判歙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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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判,中國古代官職之一,五代十國顺义元年(921年)始置。 學界認為通判一職始創立於北宋,朝廷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以通判负责监督知州,两者相互牵制,全称通判某州军州事,俗称通判、通州、州判、监郡、郡佐、州佐、治中、别驾、郡丞,雅称泥轼。事實上,五代十国时期,吳王楊溥於顺义元年(921年)已设立此职,表張延翰為江州觀察巡官,通判軍府事。南唐保大元年(943年)繼設有通判一職,張易“以水部員外郎,通判歙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