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越南人權

共 5 篇文章

电视认罪

电视认罪(或),又称電視悔罪,是指在侦查阶段让当事人在电视上承认自己罪行的行為,该行为通常认定为發生於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间,且法院定罪宣判之前。据德国之声引述“保护卫士”的统计,截至2018年2月,中国共有45宗在电视上播出认罪视频的案例,半数以上为“人权案例”。这些案例中的被捕人士在电视认罪时均没有被定罪。“保护卫士”表示,2013年至2016年,大约每月有一个电视认罪视频出现。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

越南船民

東北350英里處的一艘35英尺長的漁船上被安置到藍嶺號兩棲指揮艦 (LCC-19)之上,攝於1984年5月15日。]] 越南船民(),是指1975年越南戰爭結束後乘船逃離越南的難民。 該現象主要發生在1978年和1979年,但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初。 該用語通常也用來指1975年至1995年間在大規模離開家園的越南人(參見印度支那難民危機)。“船民”一詞僅適用於那些乘船渡海逃離越南的人。 在1975年至1995年之間,離開越南並安全到…

越南人權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權長期以來一直是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和國際人權組織以及歐美國家(特別是美國政府)之間的爭議性問題。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現行憲法,越共是該國唯一合法執政黨。其它人權問題主要集中在出版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少數民族權益這四個方面。包括越南南部的占族人、高棉人,越南北部的赫蒙族(苗族的一支)以及越南中部高原的數個少數民族的權益和文化遭到越南政府的打壓,遭到越南主流社会边缘化。在美國越僑的推動下,從1994年起,美…

新街場越南難民營暴動

20世紀70至9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曾收容為數眾多的越南難民,這些越南難民於90年代,在位於吉隆坡新街場的難民營曾經爆發數起騷動事件。 越南難民逃至馬來西亞 1975年4月,越戰結束,南越政權崩潰後,許多越南人民紛紛逃至鄰近國家,其中馬來西亞成最多難民湧入的國家之一。起初,這些越南難民多循海路進入馬來西亞東海岸尋求庇護,馬來西亞政府無數次驅趕不遂,只能將這批難民安置在登嘉樓外海面積為230英畝的比農島(Pulau Bidong)。 隨後…

再教育營 (越南)

再教育營(),是越南對越戰中南越戰俘營的官方稱呼。 這種再教育營被視為北越政府報復手段,在這樣的“再教育營”中政府關押數十萬南越前政府軍方官員和政府工作人員(包括宗教領袖,美國人或舊政府雇員)。在北越向南進攻至1975年430事件,估計有120萬-150萬人在沒有正式指控或審判下被關押(官方說法是“瞭解新政府的方式”),據美國和歐洲出版的學術研究,16.5萬人在越南的再教育營中死亡,數以千計的人被折磨或虐待(從事體力勞動和政治灌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