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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名称见《十七条协议》)是中華民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設置的一級行政區之一。中国国民党国民革命军北伐后,国民政府在名义上统一中国,蒙古地方与西藏地方同为中华民国同以「地方」为名的特别行政区划单位,與省同级。此期间西藏保持事实上的独立,与国民政府有非正式往来。此外,其主张范围内的部分地区还与英属印度阿萨姆省存在争端。 1912年12月中旬,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噶廈政府,清朝军队和官员被驱逐出境。1930年代与南京国…

基巧

基巧(),「基巧」是藏語音譯,意譯為總管,是西藏噶廈政府的地區行政單位,也是該單位最高官員的官職名。 每個基巧之下管轄十幾個宗和谿卡,相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區。基巧的最高官員也稱基巧,受噶廈直接任命,三年一屆,按其能力及工作好壞以及下屬各個宗、谿卡的要求,可以連任。不能勝任或不負責任者未到期亦可撤換。基巧頭人之下是列仲和強佐。列仲()由當地人擔任,負責管理文件,相當於基巧頭人的秘書。強佐由基巧頭人的心腹、親屬或親信僕人擔任,負責處理財…

宗 (行政區)

宗()是歷史上西藏及其附屬地區的基層行政区,起源於帕木竹巴時期。長官為「宗本」(),每宗置一至二人,相当于中國内地的县长。 「宗」为藏语音译,古代义为「城堡」、「碉堡」,一般為该地大小部落酋长的驻地。宗作為行政單位最早出現於帕木竹巴時期。大司徒絳曲堅贊推行宗谿制度,用以取代薩迦巴的萬戶制度。「宗」與谿卡同為西藏基層行政單位,谿卡的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 在清代,西藏的宗分为三等: 一等宗设宗本两名,僧俗各一,官位五品。 二等宗设宗本一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