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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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