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由中央统一安排其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可以摆脱地方制约,强化司法公正。
2016年12月29日,该巡回法庭在西安挂牌。
管辖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第二条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杨临萍(2021年8月20日—)
*杨永清(2016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
*骆电(2018年12月29日—2021年2月28日)
;廉政监察员
*郭利然(2017年5月—2020年4月)
*杜强(2020年4月—)
;分党组书记
#张述元(2016年12月—2021年8月)
#杨临萍(2021年8月—)
;分党组副书记
*张明(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何莉(2018年12月—2021年1月)
*高晓力(2021年1月—)
;分党组成员
*杨永清(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郭利然(2017年5月—2020年4月)
*骆电(2018年12月—2021年1月)
*杜强(2020年4月—)
*齐素(2021年1月—2022年6月)
*吴兆祥(2021年1月—)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www.court.gov.cn/xunhui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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