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路406-9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另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中央法务区设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都审判点。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由中央统一安排其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可以摆脱地方制约,强化司法公正。

2016年12月29日,第五巡回法庭在重庆市江北区挂牌。办公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6-9号。

2022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中央法务区正式设立并揭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都审判点”(Chengdu Trial Point of the Fifth Circuit Court of the SPC)。

管辖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沈亮(2021年8月20日—)

*万永海(2016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
*汪国献(2018年12月29日—2021年2月28日)
*郝银钟(2021年6月10日—2022年6月24日)
*李相波(2021年6月10日—)
*付向波(2022年6月24日—)

;廉政监察员
*何能高(2018年12月—2021年2月)
*宋长富(?—)

;分党组书记
#李少平(2016年12月—2021年8月)
#沈亮(2021年8月—)

;分党组副书记
*刘竹梅(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郝银钟(2021年1月—2022年6月)

;分党组成员
*万永海(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魏文超(2018年12月—2021年1月)
*汪国献(2018年12月—2021年1月)
*何能高(2018年12月—2021年1月)
*方文军(2021年1月—2022年2月)
*李相波(2021年1月—)
*宋长富(?—)
*付向波(2022年6月—)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www.court.gov.cn/xunhui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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