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埃塞俄比亚宪法
《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又称1995年埃塞俄比亚宪法,是埃塞俄比亚现行的最高法律。该宪法由产生的制宪会议起草,经1994年12月8日埃塞俄比亚过渡政府通过,在后的1995年8月21日生效。该宪法的第39条规定:“埃塞俄比亚的每个民族、族群和人民都享有无条件的自决权,包括分裂的权利”。 参考文献
共 3 篇文章
《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又称1995年埃塞俄比亚宪法,是埃塞俄比亚现行的最高法律。该宪法由产生的制宪会议起草,经1994年12月8日埃塞俄比亚过渡政府通过,在后的1995年8月21日生效。该宪法的第39条规定:“埃塞俄比亚的每个民族、族群和人民都享有无条件的自决权,包括分裂的权利”。 参考文献
1931年埃塞俄比亚宪法是埃塞俄比亚帝国的第一部现代宪法,旨在正式取代自中世纪以来一直使用的最高法典《》。它是于1931年7月16日举行的一场盛大的仪式上颁布的,海尔·塞拉西皇帝出席了仪式,而他长期以来一直希望为自己的国家颁布一部宪法。 威廉·斯特恩在将这部宪法翻译成英文的序言中写道:“这是历史上第一个绝对统治者自愿与本国臣民分享主权权力的例子”。 然而,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因为这部宪法的通过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舆论的压力的影响。凭借这…
海尔·塞拉西皇帝于1955年11月颁布埃塞俄比亚帝国的修订宪法。这部宪法与1931年宪法一样,是出于对国际舆论的关注所作出的反应。当一些非洲邻国在欧洲殖民主义的影响下迅速发展时,这种舆论就显得尤为重要,埃塞俄比亚在国际上要求厄立特里亚并入埃塞俄比亚,而厄立特里亚自1952年以来就有一个民选议会和更现代的行政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