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唐納
麥唐納,OM(,),英國資深政治家和外交家,工黨出身,但後來轉投國民工黨,其父拉姆齊·麥克唐納為兩任英國首相。 麥唐納在1929年至1935年和在1936年至1945年擔任下議院議員。他在1935年至1939年間兩度出任,1938年至1940年出任殖民地事務大臣,1940年至1941年擔任衛生大臣。他参与了《1939年白皮书》的制定,该白皮书又被称为“麥唐納白皮书”。 麥唐納在後期擔任不少重要的外交職務,當中包括在1941年至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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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唐納,OM(,),英國資深政治家和外交家,工黨出身,但後來轉投國民工黨,其父拉姆齊·麥克唐納為兩任英國首相。 麥唐納在1929年至1935年和在1936年至1945年擔任下議院議員。他在1935年至1939年間兩度出任,1938年至1940年出任殖民地事務大臣,1940年至1941年擔任衛生大臣。他参与了《1939年白皮书》的制定,该白皮书又被称为“麥唐納白皮书”。 麥唐納在後期擔任不少重要的外交職務,當中包括在1941年至1946年…
加拿大總督(,)是加拿大君主的代表。由於加拿大君主与英國君主是同一人,君主通常並不居住在加拿大,因此總督作為君主在加拿大的代表,以行使君主的相關職權。 最初這個職位的功能是負責英國本土政府與自治領或殖民地之間的聯絡。自從加拿大獨立為主權國家後,英國政府已逐漸無法透過總督干涉加拿大内政。故即使英國君主與加拿大君主仍由同一人擔任,英國國王本人不以君主身分任命加拿大總督,而由加拿大自決總督人選。 伍冰枝和庄美楷兩位總督任內曾在某些公共場合中稱…
-{zh-hans:科尔维尔·诺伯特·扬;zh-hant:楊可為;zh-tw:楊可為;}-爵士(,),貝里斯政治人物,前任貝里斯總督。 生平 楊可為1931年生於英屬洪都拉斯貝里斯市。先後取得西印度群島大學文學士學位及英國約克大學博士學位。1993年11月17日起擔任第2任貝里斯總督。1994年獲頒授聖米迦勒及聖喬治爵級大十字勳章。2008年獲頒授采玉大勳章。 2015年,因應伯利兹总理迪安·奥利弗·巴罗請示,宣布解散議會,提早舉行20…
卡拉登男爵曉治·麥金托什·富特(,),英國殖民地、外交官、工黨政治家和外交關係學者,他在1964年晉爵前稱為曉治·富特爵士(),晉爵後成為卡拉登勳爵()。 卡拉登在1929年加入殖民地部,先後在中東、地中海、加勒比海和非洲各殖民地任職逾30年,期間於1947年出任尼日利亞布政司、1951年出任牙買加總督、以及在1957年出任塞浦路斯總督。深信自由主義的卡拉登為各殖民地推動憲制改革,並見證塞浦路斯在1960年正式獨立,成為塞浦路斯的末任總…
目前加拿大总督一职在1867年加拿大联邦成立后设立,延续从1608年新法兰西时期的总督一职,下列表格编号从这一时期开始。 总督徽章 以下是歷任加拿大總督的名單: 加拿大副王 新法兰西总督, 1627–1663 新法兰西总督, 1663–1760 魁北克省总督, 1760–1786 加拿大总督, 1786–1840 加拿大省总督, 1840–1867 加拿大聯邦总督,1867年至今 為彰顯加拿大英語和法語社會的平等,總督通常是由講英語和講…
顧德爵士,GCMG,DL(,),英國殖民地官員,1953年至1957年擔任新加坡布政司、1957年至1959年擔任末任新加坡總督,新加坡自治邦在1959年成立後短暫出任自治邦元首,1960年至1963年出任末任英屬北婆羅洲總督。 參考資料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726023945/http://infopedia.nl.sg/articles/SIP_160_2005-01-22.htm…
澳大利亚联邦总督()是澳洲君主在當地的代表。按照现行澳大利亚憲法,澳大利亚属于大英國協王國。其君主澳大利亚君主,一般不居住在澳大利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总督在君主授權下代表其執行国家元首的职务。 作为君主的全权代表,总督在法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力。总督的工作包括一系列宪法和礼仪职责,包括代表君主的澳大利亚国防军总司令的职务。宪法赋予总督国家的最高行政权。总督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并且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颁布选举令状,任免各部长,全权大使和澳…
桑德拉·普鲁妮拉·梅森女爵士,GCMG、、KC,(,)是巴巴多斯第8任也是末任总督,同时也是该国的首任总统。 梅森是一名执业律师,是巴巴多斯第一个获得律师资格的女性;她曾经担任圣卢西亚高等法院及巴巴多斯上诉法院的法官。梅森曾经担任过加勒比共同体区域一体化评估委员会的主席,是第一位被任命为巴巴多斯大使的法官,也是第一名入职的女性。她同样也是第一个在英联邦秘书处仲裁法庭任职的。桑德拉·梅森被称为是巴巴多斯最有权势的10个女人之一。 2017…
紐西蘭總督列表,旨在詳列所有新西兰总督的名稱、勳銜及其任期。 列表 新南威爾斯屬地時期 頭銜: 副總督( Lieutenant- governor) 1840年1月30日-1841年5月3日:賀普遜,又譯威廉·霍布森船长 RN 英國皇家殖民地時期 头衔: 总督(Governor) 1841年5月3日-1842年9月10日:賀普遜,又譯威廉·霍布森船长 RN 1843年12月26日-1845年11月17日:費茲萊,又譯罗伯特·菲茨罗伊船长…
陸軍中將賈乃錫爵士,KBE,CB,DSO,MC(,),加拿大籍英國陸軍將領,1938年11月至1941年7月在香港擔任駐華英軍司令(即駐港英軍司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於1944年4月至1945年7月出任盟軍遠征部隊最高司令部(SHAEF)G-5科總長,戰後於1945年8月至1953年10月奉派海峽群島擔任澤西副總督。 賈乃錫早年於加拿大皇家軍事學院接受軍事教育,1909年加入英國陸軍旗下的皇家工兵團。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於法國和比利…
吐瓦魯總督(Governor-General of Tuvalu),是吐瓦魯君主在吐瓦魯的全權代表。吐瓦魯於1978年10月1日從英國獨立。獨立後奉吐瓦魯君主為吐瓦魯的國家元首,由吐瓦魯總督代行職權。吐瓦盧總督必須是吐瓦盧公民,由圖瓦盧總理推薦並由圖瓦盧君主任命。現任吐瓦魯總督為托菲加·法拉尼,於2021年9月28日上任。 2023年對總督人選及任期的修訂 隨着吐瓦魯於2023年修憲,憲法添加了有關對總督的明文規定。 首先擔任者條件要符…
貝里斯總督(),是伯利茲君主在貝里斯的全權代表。貝里斯於1981年9月21日從英國獨立。獨立後奉英國君主為貝里斯的國家元首,由貝里斯總督代行職權。貝里斯總督必須是貝里斯公民,由伯利茲總理推薦並由貝里斯君主任命。任期本身本來沒有限制,基本上由總理決定。但2021年時通過一項法令,訂明任期應當為七年,為大英國協王國的國王之代表中少見的任期限制。 此職位的前身是英屬洪都拉斯總督,職位隨英屬洪都拉斯改名為貝里斯總督(Governor of Be…
的,上有。]] 查尔斯三世是英联邦内15个独立国家的国王;由于他通常居住在英国,因此在其他国家则由下列总督为代表。同时英国国王还在澳大利亚各州、加拿大各省和英国海外领土、王室属地及新西兰王国自由联合诸国也设有类似的代表。 英联邦各王国 王国总督 国务顾问 在英国,当君主不在该国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王室宪法职能时,则由君主所任命的国务顾问代表君主行事。 王室属地 王室属地是英国君主的所有物而并非英国政府的所有物;王室属地的国家元首为英国君…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總督(),中文通常簡稱為聖文森總督,是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君主在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的全權代表。 歷任總督 Sir Sydney Gun-Munro(1979年10月27日-1985年2月28日) Sir Joseph Lambert Eustace(1985年2月28日-1988年2月29日) #: Henry Harvey Williams(署理,1988年2月29日-1989年9月20日) Sir David Jack(1…
克利福爵士(Sir Hugh Charles Clifford,),英國殖民地官員、總督,曾派駐馬來亞20多年,寫了多遍關於馬來亞的小說和散文。 克利福生於倫敦羅漢普頓。父親是亨利·休·克利福少將。祖父是休·克利福,第七代查德利的克利福男爵。1883年,17歲的克利福來到馬來亞,成為霹靂州官學生,後任彭亨參政司、北婆羅洲總督等職。1903年,離開馬來亞,出任特立尼達輔政司(1903–1907) ,以後歷任錫蘭輔政司(1907–1912)…
錫蘭總督()是錫蘭君主在錫蘭的代表,而錫蘭國王同時為英國國王。錫蘭總督一職由錫蘭總理推薦並由英國君主任命。錫蘭於1948年從大英帝國中獨立,成為自治領。直至1972年錫蘭修改憲法,斯里蘭卡共和國成立,錫蘭總督一職廢除。 殖民地時期 錫蘭總督(Governor of Ceylon)在殖民地時期由英國首相推薦並由英國君主任命。是錫蘭殖民地的最高行政官員。錫蘭於1798年成為大英帝國殖民地,直至1948年獨立。 弗雷德里克·诺思(Freder…
本列表列出英属尼日利亚(1914年—1960年)和主权独立的尼日利亚联邦(1960年—1963年)总督。 英属尼日利亚总督(1914年—1960年) 1914年—1919年、1954年—1960年,英属尼日利亚总督头衔的英语名称为“Governor-General of Nigeria”。1919年—1954年,英属尼日利亚总督头衔的英语名称为“Governor of Nigeria”。 主权独立的尼日利亚联邦总督(1960年—1963…
的,建于1888年,是印度副王的夏宫]] 主建筑]] 印度总督(),1858到1947年间的正式名称为印度副王及总督(),是英属印度的管理首脑。 當印度分裂為印度和巴基斯坦這兩個獨立的自治領時,副王的頭銜被取消了,但是總督仍分別存在於兩個國家中,並由各自政府提名,直到他們分別於1950年和1956年通過了共和憲法。 历史简介 该职位在1773年创立,当时名为威廉堡省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the Presidenc…
巴哈馬總督()是巴哈馬君主在巴哈馬的代表。巴哈馬於1973年7月10日從英國獨立。獨立後的巴哈馬成為英聯邦王國,實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由英国君主兼任巴哈馬君主,由巴哈馬總督代行職權。巴哈馬總督一職由巴哈馬總理提名並由巴哈馬君主任命。 总督任命的16名成员的参议院或上议院。同时,下议院或众议院由人民选举产生的41名成员组成。 獨立後之巴哈馬總督 獨立前的巴哈馬總督 1718年,英國滅亡海盜共和國,重新控制群島,遂設巴哈馬皇家總督一職。 參…
威廉·克利弗·法朗西斯·羅敏申 (;),英國殖民地總督,歷任福克蘭群島總督(1866–1870)、愛德華王子島副總督(1873–1874)、西澳洲總督(1875–1877)、海峽殖民地總督(1877–1879)、西澳洲總督(1880–1883)、南澳洲總督(1883–1889)、西澳洲總督(1890–1891)。位於新加坡核心商業區的羅敏申路就以他命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