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纏足,又称裹脚、纏小腳、裹小腳、纏骹(福建)、縛跤(漳泉)、紮脚(廣東),前現代漢人女性的一種習俗。具体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仅知北宋已有纏足。 惟认为宋代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元豐後。清代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還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要小至三寸。清末民初時期,社會普遍認為缠足是陋习。清廷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習俗,但缠足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才彻底消失。二十一世紀初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缠足老婦。 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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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又称裹脚、纏小腳、裹小腳、纏骹(福建)、縛跤(漳泉)、紮脚(廣東),前現代漢人女性的一種習俗。具体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仅知北宋已有纏足。 惟认为宋代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元豐後。清代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還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要小至三寸。清末民初時期,社會普遍認為缠足是陋习。清廷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習俗,但缠足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才彻底消失。二十一世紀初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缠足老婦。 起源 …
放足即為反纏足(裹腳)運動,主要盛行於20世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缠足后又放足的脚,被當時人称做“解放脚”,而裹脚造成的脚部畸形已无法挽回。 历史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傳教士與部分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清末思想家康有为反对缠足,因拒绝为女儿缠足遭到了家…
不缠足会,或称戒缠足会,是清朝末年反对妇女缠足的民间组织。不缠足会是受到戊戌变法影响产生的,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出现。 背景 缠足的由来有多种说法如南唐李后主说,隋炀帝说等,但作为古代陋习至清朝已经流传数百年以上。而缠足的原因也有当时人以缠足为美,或故意让女性行动不便以限制他们的自由等。五口通商之后基督教开始在中国盛行,传教士们来到中国后都对缠足恶习表示反感,认为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作贱,应当废除。于是传教士们也有所行…
臺北天然足會是台灣日治時期的一個社會團體,創立於1900年(明治33年)3月15日,創立主要目的在推廣台灣境內的「解纏足」民間運動,以台北淡水館成立的揚文會成員為主要成員,主要推廣人為日治時期第一位領取漢醫執照的黃玉階,初創人數約為40名,身分以地方仕紳、商人等中、上階層人士組成。 普遍為台灣社會精英的天然足會成員認為「女子纏足」是阻礙台灣進步的因素之一,也主張應讓女子上學接受教育。該會於日後修正訂定的章程中規定,會員的女兒必須解纏足,…
跷功是中国戏曲中特有的表演技能,演员穿上特制的跷鞋模仿小脚女性,仅用脚趾承重。女性角色则由男性反串。男性演员,尤其是京剧男旦,需要通过练习跷功来模仿女性的步态,虽然角色本身可能并非缠足时代的女性。在某些剧目中,跷功被用以表现女性的性特征。譬如《战宛城》中,饰演邹氏的演员需要向观众露出跷脚,用以表现寡居的邹氏思春,即使邹氏这一角色是一位东汉女性。跷功的练习过程几乎如同缠足一样痛苦,同时,与缠足一样,练习跷功会导致脚部变形。 注释
裹脚布,是裹脚用的布。其主要来源于中国封建社会以女子足小为美的传统,女子的家中长辈或父母在女子六七岁时用长布将女子的脚紧紧裹住,直至其骨折变形变小,裹其脚的布就叫做裹脚布。 据传说,裹脚的传统来自于南唐后主李煜,李煜喜欢小脚的女人,便命令他的一位妃嫔裹脚,从此社会上就兴起了裹脚的风气。而此种风气在经历了宋明理学时期后发展更盛。在现代社会中,裹脚普遍被认为是陋习,是对妇女精神上和身体上的迫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