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立法院
第3屆立法院是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三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1996年2月1日起至1999年1月31日止,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共召開了6個和1次臨時會。本屆由於在野勢力的規模首度對執政黨形成威脅,自第三會期開始了「朝野協商制度」,將黨團協商法制化。另外,立法院於1997年時向臺灣省政府購入臺北濟南辦公大樓作為委員研究大樓(中興大樓),立法院秘書處的圖書資料室也在1999年1月升格為國會圖書館。 席次概況 重大事件 二月政改 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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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立法院是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三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1996年2月1日起至1999年1月31日止,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共召開了6個和1次臨時會。本屆由於在野勢力的規模首度對執政黨形成威脅,自第三會期開始了「朝野協商制度」,將黨團協商法制化。另外,立法院於1997年時向臺灣省政府購入臺北濟南辦公大樓作為委員研究大樓(中興大樓),立法院秘書處的圖書資料室也在1999年1月升格為國會圖書館。 席次概況 重大事件 二月政改 執…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名之同意案,是由中華民國立法院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對總統提名的行政院院長人選投票行使同意權。1948年至1997年間,所有行政院院長人選均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任命。1997年第四次《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取消行政院院長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規定,此後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提名不再行使同意權。 概述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實踐中,總統以咨文向立法院提名…
第三屆立法院院長選舉於1996年2月1日舉行。在此次選舉中,分據政治光譜兩端的民主進步黨和新黨決定聯手取得立法院院長職位,但因有立法委員跑票而以失敗告終。 背景 在1995年的立法委員選舉中,國民黨贏得了85席,比上屆的95席有所減少,目前只佔脆弱多數。而民進黨則贏得54席,比上次增加3席。而新成立的新黨則斬獲21席,成為關鍵少數。除此之外,無黨籍赢得4席。随后民進黨黨主席施明德于1995年12月14日在立法院與新黨核心人士進行一場「大…
二月政改是指1996年發生於臺灣政治的一次政治改革,是首次在野黨有機會控制立法機關,並制衡行政機關的嘗試。 歷史 199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結束,第三屆立法院的生態起了很大的變化。執政的中國國民黨喪失了長期以來在立法院一黨獨大的優勢,僅些微過半,給予了在野黨更多的結盟制衡國民黨的可能性。 最大在野黨民主進步黨為求取得立法院院長的寶座並控制立法院,決定與反對李登輝的新黨進行「大和解」,並在隨之而來的院長選舉中結盟競選立法院院長,並拉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