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茨方案
哈茨方案()是德国政府於2002-2005年逐步推行的,针对失业人口調整救济內容、培训和促进再就业的社会改革方案。源于2002年2月施洛德政府鑑於經濟蕭條、大量失業、德國社會福利體系負擔沉重,因此決心改造整個社會和就業體制,组成一个專案小組,主席是社會民主黨黨員,同時是福斯汽車的董事,因此这一改革方案也被稱為「哈茨方案」。 2002年8月,「哈茨小組」提出研究成果,被稱為「哈茨提議」。从2003年1月实施Hartz I方案,到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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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茨方案()是德国政府於2002-2005年逐步推行的,针对失业人口調整救济內容、培训和促进再就业的社会改革方案。源于2002年2月施洛德政府鑑於經濟蕭條、大量失業、德國社會福利體系負擔沉重,因此決心改造整個社會和就業體制,组成一个專案小組,主席是社會民主黨黨員,同時是福斯汽車的董事,因此这一改革方案也被稱為「哈茨方案」。 2002年8月,「哈茨小組」提出研究成果,被稱為「哈茨提議」。从2003年1月实施Hartz I方案,到2005年…
最低生活保障權(right to an adequate standard of living)是基本人權之一,為確立一項勉强维持生活標準下吃食、穿衣與居住的最低保障權利。 國際人權文書更深層次定義了食物权與居住權。滿足最低生活保障權取決於一定數量的其他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財產權、工作權、受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權,保護這些基本的生活不被剝奪。 《世界人权宣言》第25條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條莊嚴宣告了最低生活保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