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位繼承法
《帝位繼承法》是規定滿洲國皇帝之帝位繼承相關事宜的滿洲國法律。 概要 1934年(大同3年)3月1日,滿洲國執政溥儀即位為滿洲國皇帝,改元康德,並制定了相當於滿洲國憲法的《組織法》。在《組織法》第一章「皇帝」中規定了關於滿洲國皇帝的條款,第一條規定「滿洲帝國由皇帝統治之」,而關於帝位繼承,則於同條第二項規定「帝位之繼承另以法律定之」,交由另行制定的法律規範。 在轉向帝制三年後的1937年(康德4年)3月1日,規定滿洲國帝位繼承相關事宜的…
共 2 篇文章
《帝位繼承法》是規定滿洲國皇帝之帝位繼承相關事宜的滿洲國法律。 概要 1934年(大同3年)3月1日,滿洲國執政溥儀即位為滿洲國皇帝,改元康德,並制定了相當於滿洲國憲法的《組織法》。在《組織法》第一章「皇帝」中規定了關於滿洲國皇帝的條款,第一條規定「滿洲帝國由皇帝統治之」,而關於帝位繼承,則於同條第二項規定「帝位之繼承另以法律定之」,交由另行制定的法律規範。 在轉向帝制三年後的1937年(康德4年)3月1日,規定滿洲國帝位繼承相關事宜的…
组织法是满洲国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是确定国家机关的成文法,共6章40条。 满洲国建国后随即开始制定该法,1932年3月9日公布,1934年3月1日与帝制一同实施,其受到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强烈影响。 内容 1934年《组织法》内容目录如下。 第1章 皇帝(1934年以前为执政) 第2章 参議府 第3章 立法院(未正式召开,无运作) 第4章 国務院 第5章 法院 第6章 監察院(1937年废止) 附則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国務院法制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