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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

六科,中國古代朝廷的中央機構之一,即吏科、戶科、禮科、兵科、刑科與工科。在明朝,在體制上即為監察約制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會的制衡機構。 明洪武六年(1373年)門下省设给事中十二员,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明洪武十三年罷門下省僅留六科、尋隸翰林院承敕監,改隸通政司。六科加置諫院,設左右司諫各一人,左右正言各二人,後改名「元士」,又曰「士源」,或增至八十一人。明洪武二十四年、始更定六科給事中品秩。每科設都給事中一…

五城兵马司 (北京)

五城兵马司是明朝政府于永乐迁都后,在北京设置的城市管理机构,后拆分为五个兵马指挥司,仍以五城兵马司为合称。清朝仍有设置,是明清两代负责北京城治安、街巷、火灾等市政事务的机构。 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迁都北京后设置北京兵马指挥司。清朝的兵马司隶属于都察院。该部门主要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沟渠街道等事與明代同。 参考文献

按察司

按察司為中國明朝及清朝初年中央政府機構之一,隸屬於都察院。 入關後承繼明制,設為省級地方政府機關,職掌振揚風紀、澄清吏治、點錄及複審各省囚犯、勘驗供辭與訴狀等司法行政。 香港英治時期法官也譯為按察司。首席按察司相當於現在的首席法官。見香港司法機構、香港首席按察司。 參考文獻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志九十一,職官三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参见 按察使 提刑按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