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廳
淡水廳,初設於1723年(雍正元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北台灣政經中心,將原諸羅縣轄區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捕務。1731年(雍正9年),始正式分割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劃為轄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改官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東門(今竹塹城迎曦門)]] 淡水廳隸屬於台灣府,廳治初期暫設於彰化縣的彰化縣城,1731年遷至同縣的沙轆(今沙鹿區),1733年(另說1756年,自此之後,竹塹城成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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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廳,初設於1723年(雍正元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北台灣政經中心,將原諸羅縣轄區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捕務。1731年(雍正9年),始正式分割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劃為轄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改官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東門(今竹塹城迎曦門)]] 淡水廳隸屬於台灣府,廳治初期暫設於彰化縣的彰化縣城,1731年遷至同縣的沙轆(今沙鹿區),1733年(另說1756年,自此之後,竹塹城成為北…
《淡水廳志》是臺灣清治時期,以淡水廳為對象所撰寫的地方志書,在陳培桂的定本於同治十年(1871年)出版之前有鄭用錫、林豪與楊浚纂修的稿本。但由於認為陳培桂《淡水廳志》有不少錯誤,林豪寫有〈淡水廳志訂謬〉加以批評。 成書經過 鄭稿 淡水廳於雍正元年(1723年)設立後,到了道光十三年(1834年)秋冬之際鄭用錫才因為有纂修《福建通志》之需而開始纂修廳志,於次年(1834年)完稿。他所纂修的《淡水廳志稿》又稱《鄭稿》,但並未刊行。 現存《鄭…
《淡水廳志稿》是清道光時由鄭用錫纂輯而成的方志,是因為當時福建省有編輯《福建通志》需要而採訪製作的書籍。完稿時並未刊行,但書稿成為日後編纂《淡水廳志》的資料。 該書原題名「淡水廳志」,為了與後來正式出版的廳志區分而改稱為「淡水廳志稿」。 沿革 鄭用錫之所以會編纂此書,是當時為了提供《福建通志》編纂用的資料,而受淡水廳同知李嗣鄴命令進行採訪編輯。根據該書所收錄的最晚事蹟是「淡水學訓導陸芳餘道光十三年六月任職」一事,該書可能是從道光十三年(…
第二次大甲土城戰役,戴潮春事件系列戰役之一,發生臺灣清領時期同治元年(1862年)農曆十一月初十至十二月十四日,天地會戴潮春與南埔十八庄聯軍,發動第二次進攻大甲土城的軍事行動,反政府的勢力軍容壯大,大甲土城仰賴官軍、各處團練民勇,歷時將近一個月的戰火才驅逐敵軍。 背景 同治元年(1862年)春,以戴潮春為首的天地會眾高舉紅旗,發動叛亂,成功佔據臺灣中部與彰化縣城(清代彰化縣北半部,約今臺中市一帶),同年三月下旬,大甲土豪王和尚偕同莊柳、…
第三次大甲土城戰役,戴潮春事件系列戰役之一,發生臺灣清領時期同治二年(1863年)農曆正月十三日至十八日(或載正月廿一日),由反政府紅軍首領林日成發動第三次攻佔大甲土城的軍事行動,林日成在戰役初期佔上風,但後於鐵砧山下村落(今臺中市大甲區)遭到炮擊,林日成負傷,後撤軍四塊厝,此役以官民軍獲勝告終。 背景 同治元年(1862年)春,以戴潮春為首的天地會眾於彰化縣大墩(今舊臺中市市區)起事之後,獲得不少台灣中部地區地主與股首響應,天地會自稱…
第一次大甲土城戰役,戴潮春事件系列戰役之一,於1862年(同治元年)農曆五月初五至廿一日發生在大清臺灣道,戰事地點位於大甲土城。大甲土豪王和尚等響應戴潮春起事,三月間強佔大甲城叛清自立,五月間官軍先偕竹塹團練之力收復大甲土城,並擊退大甲紅軍(反抗軍),結果以王和尚接受清廷招降作收。 。]] 同治元年(1862年)春三月,淡水撫民同知秋曰覲奉臺灣道道員孔昭慈之命南下彰化縣境內平叛。三月十七日,官兵與戴軍天地會勢力在大墩、烏日庄交戰(今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