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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

]] 文化遗产屬於文化資產或文化財產的一部份,是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保存價值,並經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指定或登錄之物品。文化遺產記載了人類的生活痕跡,因此人們可以發掘歷史上人們的生活狀況。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 物質文化遗产 “物質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

生物考古学

生物考古学(bioarchaeology)一词是英国考古学家格雷厄姆·克拉克(Grahame Clark)在1972年所提出,其定义为对考古遗址中动物和人类骨骼的研究。1977年,美国考古学教授白简恩(Jane Buikstra)重新予以定义,美国的生物考古学现指对考古遗址中人类遗骸的科学研究,这一学科在其他国家则被称为骨质考古学、骨骼学或古骨学。与生物考古学相比,骨质考古学是一门专注于研究人体骨骼的科学,人类骨骼可用来告诉我们古人的健…

工業遺產

工業遺產(Industrial heritage)是文化遺產的其中一種類型,囊括了過去歷代先人遺留下來、如今被保持原狀并爲后代得益規劃而維護留存的建築物和工業遺物(artifact)。工业遗址為工业遗产的主要形式,經常形成旅遊重要觀光景點,或成為地方經濟振興策略的基地(創意園區、藝術村),或改為新興藝術文化館舍(博物館、美術館)等。國際間對於工業遺產的保存與應用日益重視,尤其以成立於1973年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

亞洲工業遺產區域網絡

亞洲工業遺產區域網絡 (Asian Route of Industrial Heritage, ARIH) 之倡議源於2012年11月於臺灣臺北市舉辦的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Industrial Heritage, TICCIH)第15屆會員大會。TICCIH是成立於1973年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致力於工業考古學研究,工業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