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权
否决权(),指政治上一種片面否定決策或決議的权力,尤其是立法。 復議、覆議與複議(),為三個相關的詞彙。前者一般指議事程序中,要求重新考慮一個決議的決議。在不同地方的制度中,三者的存在、解釋跟程序可能不同。 概要 否决权最早出现在古罗马,当时稱「intercessio」,在罗马的保民官為保護民眾權益,有权否决元老院所通过的立法或官員命令;兩名執政官則關於對方的裁斷也有否決權。 國會通過的法案,除另有規定外,需經國家元首公佈(簽署及公告)…
共 4 篇文章
否决权(),指政治上一種片面否定決策或決議的权力,尤其是立法。 復議、覆議與複議(),為三個相關的詞彙。前者一般指議事程序中,要求重新考慮一個決議的決議。在不同地方的制度中,三者的存在、解釋跟程序可能不同。 概要 否决权最早出现在古罗马,当时稱「intercessio」,在罗马的保民官為保護民眾權益,有权否决元老院所通过的立法或官員命令;兩名執政官則關於對方的裁斷也有否決權。 國會通過的法案,除另有規定外,需經國家元首公佈(簽署及公告)…
自由委任()或稱代表委任()、法定代表制,是指國會議員在選出後以自由意志擔任法定職務,即代表全國人民委任,而非原選區代表;於議會內其言論及表決,不受選區訓令約束,原選區選民亦不能罷免之。 概要 自由委任濫觴於英國。1745年,議員華特·楊格(Walter Yonge)在下議院主張代議士為全國國民代表,不受選區訓令約束;1774年,著名政治家埃德蒙·伯克在布里斯托演講也做相同主張。並於《1832年改革法案》施行後,擴大民眾選舉、強化代議政…
強制委任(/)或稱命令委任、委任代表制、法定委任,是指選出代表反映原選區意見,於議會內其言論及表決、須遵從其命令與訓令,否則原選區選民得罷免之。 概要 強制委任發軔於中世紀的階級會議,各城邦的貴族、僧侶、騎士、平民等依階級由國王召集分別開會,訓令委任於選出的代表出席會議,並在結束後對原選舉人提出報告,如未遵從者得撤換之。 例如法國三級會議乃至法國大革命改組為國民議會初期仍採強制委任。美國在殖民地及邦聯時代,人民對議會信任不足,堅持代表應…
口袋否決()是指总统或其他行政长官不主动行使否决权,以置之不理的方式否决法案。 口袋否決特指一種美國憲政運作現象。 美國國會通過之法案需總統簽署公布才具法律效力,然而總統依法有權行使否決權,不簽署法案連同異議書退回原提案議院覆議,但國會也有權推翻總統否決,若參眾兩院各達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再次表決通過的話,法案即成為法律。如法案送達後十天內總統未簽署也未退回原提案院,法案將自動生效。惟有當法案送達總統後,國會即於十日內休會,總統未簽署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