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雪
艾博·文·戴雪(),KC,BFA( ),英国法學家和憲法學者,並以著作《》而聞名於世。該書闡述的原則被視為英國的不成文憲法。他當上了牛津大学的英格蘭法律凡納教授,他亦是當代的一位杰出的憲法學者。雖然「法治」可追溯自17世紀,但卻是戴雪將其普及化。 生平 戴雪於1863年在內殿被認許為大律師,於1865年加入牙買加委員會,及後於1882年被受予牛津大学英格蘭法律凡納教席。在他的首項重要著作《》中,戴雪概述了他最的著名國會主權學說。他主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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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博·文·戴雪(),KC,BFA( ),英国法學家和憲法學者,並以著作《》而聞名於世。該書闡述的原則被視為英國的不成文憲法。他當上了牛津大学的英格蘭法律凡納教授,他亦是當代的一位杰出的憲法學者。雖然「法治」可追溯自17世紀,但卻是戴雪將其普及化。 生平 戴雪於1863年在內殿被認許為大律師,於1865年加入牙買加委員會,及後於1882年被受予牛津大学英格蘭法律凡納教席。在他的首項重要著作《》中,戴雪概述了他最的著名國會主權學說。他主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