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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

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成立於1894年,是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大律師專業團體。而英國大律師執業標準委員會則根據《2007年法律服務法令》(Legal Services Act 2007)規範與管理大律師執業。大律師公會亦代表著大律師的利益 。 歷史 大律師公會成立於1894年,目的是為了處理違反大律師職業操守的行為。這權力以往是司法部門處理的。後來律師學院在1974年另行成立了律師學院大律師評議會(Senate of the Inns…

香港大律師公會

香港大律師公會()創建於1948年,為香港唯一的法定訴訟律師(或稱大律師)專業團體。現任主席為毛樂禮,副主席為許紹鼎及薛日華。 職能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的宗旨詳列於大律師公會的「規例與規條」內,當中包括: 一、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 二、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三、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 四、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 歷任主席 換屆改選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主要執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名…

律師公會

律師公會()為律師的專業協會組織。有一些律師公會負責管轄其司法管轄權地區內的法律專業;其它的律師公會則是致力於為其成員服務之專業組織;在許多情況下,公會都會具有二者的服務形態。在許多英聯邦司法管轄區,律師公會包括有資格擔任大律師或的會員,而不僅是事務律師而已(參見)。律師公會的成員資格對於執業律師可能是強制性的(未入會的律師不得執業)、或自願性(可選擇性的),具體的方法端視各司法管轄權的法律規定。 在區分大律師(barrister)與事…

加拿大大律師公會

加拿大大律師公會(,縮寫;,縮寫)是加拿大國家級別的大律師公會,代表着來自加拿大各地的37,000多名律師、法官、公證人、法律教師及法律學生。 歷史 舉行的晚宴。]] 該公會的第一次年會於1896年在滿地可舉行。然而,加拿大大律師公會自1914年以來一直以目前的形式持續存在。該公會於1921年成立。 組職 加拿大大律師公會的全國辦事處設在渥太華。全國辦事處擁有80名工作人員,提供立法監測及聯絡(每年向聯邦提交60至70份意見書)、會籍、…

律師會

律師會()是具有規管作用的律師聯會,包括監管律師法律訓練、執業資格及業務操守的權利。在區分大律師(barrister)與事務律師(solicitor,可簡稱「律師」)的司法管轄區,事務律師由律師會規管,而大律師則由大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規管。 歷史 近年來,律師會發生了很大變化,澳洲、紐西蘭、英格蘭、威爾斯及蘇格蘭政府為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分別設立了政府資助的規管機構,亦令律師會代表其成員的利益。 加拿大 在加拿大,每…

国际律师协会

国际律师协会(,简称IBA)是国际性的律师和律师协会组织。国际律师协会的目的是促进全世界范围内法律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支持司法独立和律师权利,使律师的执业不受阻碍,通过其所属的人权研究所()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律师的人权。该组织通过其所属部门和委员会开展活动,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成员之间,关于法律、实务、与商法实践相关的专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通过这些活动,国际律师协会力求“影响国际法律改革的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塑造法律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