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区 (中华民国)
卫生区是中华民国在公共卫生管理实践中产生的一种卫生行政管理制度。最初在广州等沿海城市实施,之后逐渐扩展到省级。 广州卫生区 广州市设立后,卫生局将全市划分为六个卫生区,各卫生区以警区为基本单元,执行医疗卫生事务,后因经费不足改为只处理街市洁净事务。民国十四年,裁撤卫生区,改由卫生局洁净课在各警区配备一名助理及若干劳工。民国十七年,洁净课划归公安局,复设六个卫生区,每区设主任一人、助理四名、卫生警察若干名,仍然只负责街市洁净事务。民国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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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区是中华民国在公共卫生管理实践中产生的一种卫生行政管理制度。最初在广州等沿海城市实施,之后逐渐扩展到省级。 广州卫生区 广州市设立后,卫生局将全市划分为六个卫生区,各卫生区以警区为基本单元,执行医疗卫生事务,后因经费不足改为只处理街市洁净事务。民国十四年,裁撤卫生区,改由卫生局洁净课在各警区配备一名助理及若干劳工。民国十七年,洁净课划归公安局,复设六个卫生区,每区设主任一人、助理四名、卫生警察若干名,仍然只负责街市洁净事务。民国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