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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辖区(通常简称为区)为设区的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行政区划上属县级行政区,行政级别上通常为正县处级。 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也包括乡镇,由于近年来市辖区扩大等原因,部分市辖区以乡、镇为主,如广西的钦州市钦北区。一般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比县人民政府、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少,因为很多政府职能被上收至地级市。如,市辖区的公安分局,可由市公安局垂直领导管理。特别是市辖区的交通警察大队,基本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垂直管…

市辖区

市轄區(通稱為市區、行政區、區)是指建制市轄域之下設置的行政區劃單位。一般情況下為政府派出機關,或視各國情形置為基層政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國大陸,“市辖区”为直辖市和地級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地級市的「區」同縣、縣級市、旗同層級。但直辖市的「區」与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同層級。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也包括乡、镇,由于近年来市辖区扩大等原因,部分市辖区以乡、镇为主,例如广西的钦州市钦北区。 一般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比县人…

次分区 (波兰)

次分区(,复数为osiedla,原意为“居民点”)是波兰的一种行政区划,通常置于城市、市辖区或城镇之下,具有自己的议会和行政机构。与区和村一样,次分区属于辅助行政区划,由乡议会决定建立,本身不具有行政法人资格。在城镇乡村结合乡中,也可以将整个城镇划归单一的辅助行政区划管辖。 并非所有的波兰城市和城镇都设有次分区。但在很多情况下,“次分区”一词也可以指代住宅区或-{zh-cn:开发项目; zh-tw:建案}-。 参考资料 *[https:…

区 (波兰)

区(,复数形式为dzielnice)是波兰的一种行政区划,设置于城市或城镇。区可以有民选的区议会(),华沙的区还设置有区长()一职。如同村和次分区一样,区属于辅助行政区划(),隶属于市镇,由市镇议会批准设立,本身不具有行政法人地位。 在波兰,很多城市并不管辖区,而是设置了若干次分区。区之下也可设立次分区。全国各大城市下辖区的数量差异极大:华沙和克拉科夫各有18个区,格丁尼亚和卡托维兹分别有22个,卢布林有27个,格但斯克多达34个,而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