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特诉布林格案
格鲁特诉布林格案 (Grutter v. Bollinger),,是美国最高法院2003年裁决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支持并维持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大学平权法案招生政策。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联名史蒂文斯、苏特、金斯伯格、布雷耶大法官以5-4的多数意见判决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对于促进班级中的种族多元化有高度的重视。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具有种族意识的录取程序有偏袒“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数族裔”之嫌,但这个评估程序也会同时考虑到许多其它的基于每位申请人…
共 2 篇文章
格鲁特诉布林格案 (Grutter v. Bollinger),,是美国最高法院2003年裁决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支持并维持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大学平权法案招生政策。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联名史蒂文斯、苏特、金斯伯格、布雷耶大法官以5-4的多数意见判决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对于促进班级中的种族多元化有高度的重视。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具有种族意识的录取程序有偏袒“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数族裔”之嫌,但这个评估程序也会同时考虑到许多其它的基于每位申请人…
格拉茨訴布林格案(Gratz v. Bollinger),539 US 244 (2003),是美国最高法院就密西根大学本科肯定性行动招生政策所做出的案件裁決。2003年6月23日,美國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宣讀判決書,表示最高法院以6-3的比數裁定该大学給少數族裔申請者加分20分的作法违宪,不過最高法院又以5-4的比數裁決學校为了增加学生的多样性而照顾少数种族的政策是合法的。 案件 密西根大学的招生政策規定申請者綜合分數必須達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