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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篇文章

高級專員 (大英國協)

高級專員是大英國協成員國之間的高級外交官,一般來說級別為大使。在一個國協成員國政府對另一個國協成員國政府的外交代表機構擔任使領館館長。高級專員領導的外交代表機構通常稱為高級專員公署,而不是大使館。 概述 高級專員在大英國協的所有56個成員國中使用,因為這些國家之間的外交關係傳統上是政府級別,而不是國家元首級別,這在其他方面很常見。這是因為大英國協所有成員國均以英國君主作為大英國協元首。在外交上,認定高級專員在級別和作用上等同於特命全權大…

印巴分治

在1947年發生的印巴分治()是將英屬印度諸省劃分為兩個獨立的自治領:印度自治領與巴基斯坦自治領。印度自治領即為今日的印度共和國,而巴基斯坦自治領則演變為今日的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與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此次分治涉及兩個省份 - 孟加拉與 - 的劃分,基準是各區內以非穆斯林(主要是印度教徒與錫克教徒)居民或是穆斯林居民佔多數。分治內容亦涵蓋兩個新自治領對英屬印度陸軍、、、鐵路及中央財政的瓜分。分治法源依據為,並導致英屬印度(或稱王冠統治時期…

哈拉雷宣言

哈拉雷宣言()是大英國協所發表的一份宣言,闡明了大英國協的核心原則和價值觀,並詳細說明了作為大英國協成員國的資格標準,且重新定義和強化了大英國協成立的宗旨。 概要 哈拉雷宣言於1991年10月20日在辛巴威首都哈拉雷第十二屆大英國協政府首腦會議期間發表。它重申了1971年的新加坡宣言中規定的政治原則。直到2012年大英國協憲章通過之前,哈拉雷宣言與新加坡宣言被認為是大英國協最重要的兩份文件。 1971年的新加坡宣言承諾大英國協將遵守以下…

英联邦秘书处

大英國協秘書處()是大英國協主要的政府間機關與中央機關。大英國協秘書處負責促進大英國協內各個成員國之間的合作,並組織大英國協的各種會議,包括大英國協政府首腦會議(CHOGM),協助大英國協內各個成員國執行大英國協的政策和決定。 大英國協秘書處是聯合國大會的觀察員。 历史 大英國協秘書處於1965年成立,其接替了大英國協關係大臣的職能。 秘書長 秘書長是大英國協秘書處的負責人兼首腦,負責公開代表大英國協。大英國協秘書處所有工作人員均向秘書…

英国远程轰炸机部队

遠程轟炸機部隊(),又名老虎部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英國協遠程重型轟炸機部隊的名稱,成立於1945年,由英國皇家空軍轟炸機司令部的轟炸機中隊組成,作戰目標是空襲日本。該部隊原定在盟軍入侵日本本土之前部署到太平洋戰區的沖繩島。然而在廣島與長崎原子彈爆炸以及八月風暴行動迫使日本投降後,該部隊被解散。 概述 在1944年9月的魁北克會議上,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提議,一旦納粹德國被擊敗,英國將把皇家空軍轟炸機司令部的大部分轟炸機(包括5…

新加坡宣言

新加坡宣言()是大英國協政府首腦會議所發表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宣言,闡明了作為大英國協成員國的共同之標準及價值觀。新加坡宣言於1971年1月22日在第一次大英國協政府首腦會議結束時於新加坡發布。直至2012年通過大英國協憲章之前,新加坡宣言被認為是與1991年發布的哈拉雷宣言同為大英國協最重要的兩個文件之一。 概要 新加坡宣言首先申明了大英國協各個成員國之間的關係及其基本目標: 大英國協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之間自願結合的組織,每個國家都對自己…

英聯邦議會協會

大英國協議會協會(英語:The Commonwealth Parliamentary Association,縮寫CPA)以前稱為帝國議會協會,是一個致力於支持善治、民主和人權的組織。 概述 1989年,大英國協議會協會的贊助人是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副贊助人由主辦即將召開的年度大英國協議會會議的大英國協成員國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輪流擔任。大英國協議會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大會,由每年舉行的大英國協議會會議的代表組成。CPA的業務和活動由…

伦敦宣言

倫敦宣言(英語:London Declaration)是1949年大英國協總理會議就印度是否繼續為大英國協成員國的問題發表的宣言。 倫敦宣言由印度政治家克里什那·梅農起草,聲明同意印度在成為共和國後繼續為大英國協的成員國。通過倫敦宣言,印度政府表示接受英國君主作為大英國協元首的象徵性地位。 倫敦宣言開創了共和主義與大英國協成員國資格相容的先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