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維亞行政區劃
塞尔维亚行政区划是在1992年1月29日由政府法令规范,并在2007年12月29日由国民议会通过《领土组织法》加以确认。 在塞尔维亚有两种行政区划类型:政治区划类型(区域及基层自治政府:自治省、城市或市镇)、行政管理类型(中央政府行使权力而设立的行政区,以及用于统计目的而设立的统计区)。 政治区划 自治省 塞尔维亚宪法确认两个自治省():北部的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南部具有领土争议的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塞尔维亚的其他部分通称为中塞爾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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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行政区划是在1992年1月29日由政府法令规范,并在2007年12月29日由国民议会通过《领土组织法》加以确认。 在塞尔维亚有两种行政区划类型:政治区划类型(区域及基层自治政府:自治省、城市或市镇)、行政管理类型(中央政府行使权力而设立的行政区,以及用于统计目的而设立的统计区)。 政治区划 自治省 塞尔维亚宪法确认两个自治省():北部的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南部具有领土争议的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塞尔维亚的其他部分通称为中塞爾維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