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台灣稅務

共 2 篇文章

使用牌照稅

使用牌照稅為中华民国境内一種隨車輛牌照徵收的稅,目的為避免廢棄車牌與車輛的產生,因此車主若將廢車棄之不理,還是要每年繳交牌照稅,於是就有了誘因處置廢車和註銷車牌牌照。 使用牌照稅以汽缸總排氣量(立方公分)作為課稅徵收的依據,並制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對使用汽车、機車的所有人,每年必須繳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屬地方稅,地方稅稽徵機關(已改制為地方稅務局)得委託公路機關代徵稅款,委託現況如下: 自行徵收縣市:臺北市、高雄市、苗栗縣、連江…

統一發票 (臺灣)

統一發票的定義是指中華民國各營利機構(包含一般公司、商號與公家事業機構)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給消費者後,營業人與買受人雙方分別保存與收執的制式憑證。至於「統一發票」名稱的來由,是因為該憑證上必須記載開立者的統一編號,因而得名。 歷史與簡介 背景 「發票」是中文词汇,作为付款凭证的词义出现在清代中后期。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国民政府要求任何交易商户均需开具发票,并需贴用印花稅票以证明花完稅後交付后生效,而对印刷、版式等并无要求。 台湾在日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