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政府
弗拉芒政府(,)是比利时弗拉芒社群与弗拉芒大區合併的行政部门,也是比利时的六个主要政府(联邦政府、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弗拉芒政府、瓦隆政府、法语社群政府、德语社群政府)之一,由首长领导,对弗拉芒议会负责,公共行政部门分为13个政策领域,每个领域有一个执行部门和多个机构。 弗拉芒政府内阁由最多11位部长组成,部长由弗拉芒议会选出,必须至少有一位部长来自布鲁塞尔。部长们来自各政党,这些政党上组成了执政联盟。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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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芒政府(,)是比利时弗拉芒社群与弗拉芒大區合併的行政部门,也是比利时的六个主要政府(联邦政府、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弗拉芒政府、瓦隆政府、法语社群政府、德语社群政府)之一,由首长领导,对弗拉芒议会负责,公共行政部门分为13个政策领域,每个领域有一个执行部门和多个机构。 弗拉芒政府内阁由最多11位部长组成,部长由弗拉芒议会选出,必须至少有一位部长来自布鲁塞尔。部长们来自各政党,这些政党上组成了执政联盟。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
表示比利时其它区域]] 弗拉芒社群(,)是比利时的三个社群之一。 名称 “弗拉芒”(;;)即“佛兰德”(;;;)的形容词形式,故“弗拉芒社群”意即为“佛兰德的社群”。在印欧语中,国家或较大规模的地区及城市大多有对应的形容词形式,汉语中习惯将地名与其形容词的译法统一(如“Scotland”译作“苏格兰”,搭配其形容词形式“Scottish”的“Scottish Premiership”译作“苏格兰足球超级联赛”而非“苏格蒂什足球超级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