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紀淑事件
,入口處的西瀛勝境牌樓東面,牌柱上鑲有兩塊碑文,簡略提及澎湖在二二八期間的記事。]] 澎湖紀淑事件、澎湖三二事件,台灣二二八後續引發事件之一,1947年3月2日發生於澎湖縣媽宮三甲地區,中華民國士兵開槍射擊澎湖鄉紳紀雙抱之女紀淑,導致紀淑大腿後側中彈,性命垂危,引起馬公鎮民憤而包圍澎湖醫院,要求軍方給予交代。3月3日,紀淑經截肢手術後終於脫離險境,多位澎湖仕紳出面安撫群眾,民眾逐一散去,才未造成更激烈的軍民衝突。,當時因為澎湖的青年從收…
共 52 篇文章
,入口處的西瀛勝境牌樓東面,牌柱上鑲有兩塊碑文,簡略提及澎湖在二二八期間的記事。]] 澎湖紀淑事件、澎湖三二事件,台灣二二八後續引發事件之一,1947年3月2日發生於澎湖縣媽宮三甲地區,中華民國士兵開槍射擊澎湖鄉紳紀雙抱之女紀淑,導致紀淑大腿後側中彈,性命垂危,引起馬公鎮民憤而包圍澎湖醫院,要求軍方給予交代。3月3日,紀淑經截肢手術後終於脫離險境,多位澎湖仕紳出面安撫群眾,民眾逐一散去,才未造成更激烈的軍民衝突。,當時因為澎湖的青年從收…
二二八事件中的清鄉是指在1947年3月20日至5月16日發生於臺灣的二二八事件中,自中國大陸增援的國民革命軍,聯合各縣市政府展開的清鄉行動。1947年2月27日,因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次日(28日)的陳情抗議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於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國軍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此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 背景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人員在臺北市天馬…
嘉義民兵是二二八事件中嘉義民眾為反抗國民政府所組織的準軍事武裝,曾於水上機場與駐守紅毛埤軍械庫的國民革命軍部隊發生激烈戰鬥。 背景 二二八事件事件爆發後,反抗政府的氣氛蔓延臺灣全島,民眾號召合力攻陷警局、憲兵隊、軍械庫,自組保安隊維持地方治安;幾個地區則出現較大規模且有組織的武裝部隊,如臺中的二七部隊、嘉義民兵、雲林的斗六警備隊、台灣自治聯軍、雄中自衛隊等,這些地區的反抗活動較為激烈,且傷亡慘重。 3月1日,駐防嘉義水上機場的中華民國空…
二二八事件的背景,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45年接管臺灣後施政不善,施政弊端頻傳,經濟發展倒退,加諸社會文化差異,屢有衝突,人民諸多不滿逐漸累積,又因來台人員的法紀觀念不佳而接連發生違法犯紀情事,使得臺灣人民對國民黨與長官公署感到反感。於是在政策不善{{noteTag|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民情難以傳達至中央政府。。蔣中正指派戰時主責規劃接收臺灣的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隨後先繼成立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下文簡稱長…
天馬茶房,是一間由詹天馬(本名詹逢時)在1941年創立於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的咖啡屋;當時,其所在地址為臺北市太平町三丁目一(今臺北市南京西路189號,臺北法主公廟對面)。1947年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线緝菸血案發生於此。原建物於2005年底遭拆除並改建為大樓,後當地耆老與文史工作者於現址三樓重新開設天馬茶房,並於其內陳設史料及照片。 歷史 天馬茶房的創建者詹天馬為日治時期著名的電影辯士;當時,臺灣本土文人學士經常在天馬茶房群聚暢談。 二戰結…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簡稱行政長官公署、長官公署、省署)是臺灣交由中華民國治理初期的最高行政機關,1945年9月1日成立、1947年5月16日解散。最高首長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僅有陳儀一人擔任過此職。陳儀本人集行政、立法、司法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被民眾詬病為新總督。影響臺灣後世甚鉅的二二八事件即發生於該機關設置之時。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設為省份,但並非與其他省份相同設置省政府,而是設置「行政長官公署」此一特別行…
八堵車站事件是1947年3月發生在臺灣基隆市七堵區八堵車站的國民革命軍與臺灣民眾之間的衝突,以及隨後軍人報復性殺戮及押走的事件,是二二八事件的構成事件之一。事件中有一名士兵在3月1日軍民衝突中溺斃,軍隊則於3月11日在八堵車站槍殺數人並帶走11名值勤車站員工,被押走人士至今下落不明,被認為已遭殺害於獅球嶺。 1994年2月,由罹難站長李丹修與副站長許朝宗的遺族推動的「八堵站二二八紀念碑」興建完成,以紀念5名因二二八事件於車站中被槍殺,與…
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是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於臺灣的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1947年2月27日,因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次日(28日)的陳情抗議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本省人對外省人報復攻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國軍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之後, 當時凡參與各地處委會、批評政府作為,要求政治改革者、參與抗爭組織者陸續遭到逮捕和處死,當中多數未經公開審判或遭…
忠義服務隊是臺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由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臨時治安委員會成立,(又稱臺灣忠義服務隊總隊、行動總隊)指揮的單位,進行反間工作,利用黑道流氓在各地製造混亂、燒殺擄掠、毆打外省人以擴大事端。 背景 早在1945年日本投降時,國民黨中統局、軍統局透過警備總部、憲兵第四團、臺灣省黨部等佈署特務人員。1947年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
海外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後,臺灣左翼相關人士與海外台灣獨立運動相關人士分別舉辦的紀念活動。 左翼人士 1947年2月10日,蔣介石給陳儀的電文指示「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在《二二八真相解密》一書作者武之璋認為,「蔣對台灣情況的掌握是很精準的」。他認為蔣介石派兵平息動亂是很正確的決定,當年3月6日全省除了澎湖外統統淪陷,警察與縣市長不是被俘就是逃亡,外省人…
高雄中學自衛隊,1947年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在高雄組成的武裝學生自治團體,成員以台灣省立高雄第一中學(雄中)的學生李榮河和陳仁悲等人為首,除雄中學生之外,成員還包括高雄工業職業學校(雄工)、高雄商業職業學校(雄商)和高雄女子中學(雄女)等校學生。這群學生組成的自衛團體,巡視學校周邊,以保持秩序,同時保護了許多受威脅的外省人。 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這群學生被認為受到日本教育毒害而反對政府,這段歷史因此在白色恐怖時期的氣氛下而被掩蓋。在…
二二八事件的影響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後,對於不同層面的影響。 白色恐怖 造成大量民眾喪生。]] 1949年8月以後,中國國民黨掌控的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地區;期間限制新聞、言論、集會等自由,並運用軍警情治單位逮捕異議人士、臺灣獨立運動者和共產主義成員,社會處於白色恐怖。雖然為了安撫民心,政府對部分情節輕微的二二八事件嫌疑犯放寬處刑,但許多人之後重新因為事件而遭叛亂罪逮捕或處決,相關批評與反對行動因政府…
二二八事件對新聞媒體的影響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於臺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對於新聞媒體的影響。 輿論報導 (dumdum)。]]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機關報《台灣新生報》在1947年2月28日當天即刊載了前一天的緝煙事件,並誤報了林江邁送入林外科醫院旋告斃命一事。28日下午亦發行號外版,報導當天民眾攻入派出所、毆打專賣局職員致死及公署衛兵開槍事件。其後持續報導省政當局處置。事件發生後被迫停刊的《民報》在28日時也以「延平…
二二八事件受害賠償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後,針對這次事件的相關損失進行的賠償與補償。 賠償案例 有關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賠償,主要是依據立法院在1995年3月23日制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該法律於當年4月7日公布實行。其中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包括「死亡」、「失蹤」、「傷殘」、「遭受羈押」及「健康名譽受損」等類別。獲賠認定以死亡與失蹤的受害者最多,共865人。而根據賠償金資料推估受害者年紀,…
二二八事件中的武裝抗爭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於臺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地方發起的武裝抗爭行動。1947年2月27日,因臺灣省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次日(28日)的陳情抗議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本省人對外省人報復攻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國軍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此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
臺中市民館(原為臺中俱樂部)為日治時期臺中市寶町的一座市民休閒娛樂場館,建於1927年。二戰後,臺中市民館由軍人之友社臺中分社使用,後來於1970年代被拆除,原址位於民族路自由路口附近。 歷史 臺中俱樂部 (1899-1927) 臺中市民館的前身為臺中俱樂部,而臺中俱樂部曾歷經多次搬遷。臺中俱樂部最初係於1899年由臺中縣知事木下周一設置於臺中縣廳內,作為官員的休閒娛樂場所,設有撞球、圍棋等設施,及報紙、雜誌的閱覽室。然而,此臺中俱樂部…
{{Infobox Military Conflict |conflict = 烏牛欄之役 |image = File:Suspension Bridge of Ugyulan.jpg |caption = 這是一張1930年代的烏牛欄吊橋明信片,此處即為《烏牛欄之役》戰場,圖中可見吊橋上面有汽車在行駛。 |date = 1947年3月16日 |place = 中華民國台灣省南投縣埔里鎮烏牛欄(今愛蘭里) |casus= |territ…
高雄鎮壓是指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在臺灣高雄市發生的軍隊與民眾衝突,最終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下令軍事鎮壓。 武裝抗爭 3月1日,高雄市市長黃仲圖和高雄要塞司令部司令彭孟緝獲知臺北市情況後,開始準備因應策略,代表們反遭彭孟緝批評 > }} 參考書目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賴澤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臺灣臺北: 時報文化.1994年2月20日. ISBN 978-9571309064. 李筱峰.《解讀二二八》.臺灣臺北: …
虎尾合同廳舍,是位於臺灣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日治時期建立的合署辦公官署建物,二二八事件時為虎尾機場戰役反抗軍的指揮所,後作虎尾派出所、消防隊使用,今列雲林縣歷史建築,經營星巴克咖啡、誠品書局。 歷史 由來 虎尾合同廳舍是虎尾郡役所附屬建築,1939年建立原因是紓解郡役所辦公空間不足,遂將警察課附屬的消防組與郡屬派出所移至斜對面的該建築內辦公 }} 外部連結
宜蘭座,是位於臺灣宜蘭縣宜蘭市康樂路的廢棄戲院,建於1933年。 建築 宜蘭座的建材為鋼筋混凝土 }}